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提高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牵头起草了《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新拟定的《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2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603房间,邮编:210024,并在信封上标注“《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czpj@jscz.gov.cn
附件:《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