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会计学会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根据有关规定,原江苏省总会计师协会已申请注销,相关业务并入江苏省会计学会,原会员也直接转成江苏省会计学会会员。为确保原总会计师协会相关业务工作的延续性,经学会常务理事会表决,决定设立江苏省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分会,以国有大型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和医院等单位财务负责人为主,兼顾大型民营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总会计师分会在省会计学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分会实行分会长负责制,任期5年,负责主持制定分会工作规划,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省会计学会报送当年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计划。分会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当进行改选和增选。分会每年开展1-2次专题学术活动,相关活动方案需提前一个月报送省会计学会。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应积极支持和参与分会组织的专题活动。
特此通知。
江苏省会计学会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