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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2-16   00:00     字号:[ ]

 

省财政厅 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财教[2015]4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15 6号)和省财政厅、省体育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知》的通知(苏财教〔2015  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我省将启动2015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补助资金申报范围为:已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的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即座位数20000个(含20000个)以上的体育场、座位数3000个(含3000个)以上的体育馆、座位数1500个(含1500个)以上的游泳馆(跳水馆)。

二、  场馆开放要求和职责

(一)开放要求

1. 大型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应该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等,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

2. 大型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应全年免费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3. 大型体育场馆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应免费、低收费开放。

4. 大型体育场馆在全民健身日应全面免费向社会开放。

5. 大型体育场馆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天气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需调整开放时间,应提前7天(特殊天气除外)向社会公告。

6. 大型体育场馆每年应免费向公众提供以下基本公共体育服务:

1)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次。

2)举办体育讲座、展览等不少于4次。

3)开展体育健身技能等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

4)进行国民体质测试不少于3000人次。

(二)开放职责

1.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大型体育场馆每年应将场馆名称、地址、免费或低收费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内容向当地体育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2. 大型体育场馆应建立开放服务公示制度,在显著位置公示免费或低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经价格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等。

3. 大型体育场馆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包括场馆管理规定、运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权利与义务、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等,并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4. 大型体育场馆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人员,并在显著位置标明体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5. 大型体育场馆应定期对室内外体育设施设备、场地器材等进行保养和安全检查。

    6. 鼓励大型体育场馆在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期间办理公众责任险。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要根据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按期完成2015年的申报、汇总、审核、报送工作。

(二)各市、县(市、区)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结合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对本地申报大型场馆的类型、归属、座位数及竣工时间等基本情况认真审核,依照本文中场馆开放要求和职责中的相关标准,对大型体育场馆2014年对外开放时间等内容严格把关,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含服务项目及开放时间公告、服务规范制度公告、安全标识、工作台账、财务支出凭证、图片等资料),并留存备查,不符合补助要求的场馆一律不得报送。

(三)各省辖市财政局、体育局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大型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体经字〔2014411号)中的规范和评价指标,对申报场馆2014年运营开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同时上报评价依据。省财政厅、体育局将适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各地要及时总结2014年补助资金申报、审核、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预防不符合申报场馆标准等问题的措施,作为2015年补助资金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予以说明。

五)各地要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确保大型体育场馆按规定免费低收费开放,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同时,要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2015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场馆名录及相关开放情况,并设立监督电话,对虚报材料、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要按照《办法》规定追究相关责任。要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内容包括所属申报大型场馆的基本情况、场馆开放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影像资料等)杜绝弄虚作假及腐败行为的发生。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大型体育场馆,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18号)规定,报请省信用办纳入江苏省严重失信黑名单予以通报。

(六)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内容包括:1.补助资金申报请示;2.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表(见附件1),后附该场馆建设时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3. 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4. 承诺书;5.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综合评价评分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表格中所有项目、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申报材料由各省辖市负责把关及汇总。请于228前将上述申报材料(包括盖章件及电子版)报送至省体育局。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联系电话:02583633134  联系人:路瑶蕴

省体育局经济处  联系电话:025-51888959   联系人:金山 朱莉

邮箱地址:139051602@qq.com

 

 

 

 

附件:   

 

1. 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表

2. 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汇总表

3. 承诺书

4. 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综合评价评分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体育局

                  2015211

 


附件下载 :附件1.doc
附件下载 :附件2.doc
附件下载 :附件3.doc
附件下载 :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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