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解读“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主持人: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 勇江苏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 周鳌梁
嘉宾:
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思源时间:
2016年12月14日为确保在实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基础上,更大幅度地改善环境质量、更加有效地规范环境秩序,省委、省政府抓住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契机,于12月1日印发了《“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并于12月9日召开“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动员会。省财政如何助力专项行动开展?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向大家详尽解读。
文字实录
[王思源(省政府副秘书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供给侧改革系列发布的第八场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江苏全省上下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指标明显改善。但是资源环境硬约束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质量仍然是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为确保在实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基础上,更大幅度地改善环境质量、更加有效地规范环境秩序,省委、省政府抓住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契机,于12月1日印发了《“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并于12月9日召开“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动员会,省委书记李强同志要求全力打赢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攻坚战,省长石泰峰同志作了具体工作部署。
经省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对“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政府杨勇副秘书长,省太湖办朱铁军主任,“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刘建琳副主任,省环保厅党组成员、省环境监察局张明华局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周毅彪副巡视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陈浩东副厅长、省农委李俊超副主任、省能源局煤炭电力处戚玉松处长、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周鳌梁处长。我是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思源。
首先,请省政府杨勇副秘书长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发布。
[杨勇(省政府副秘书长)]: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好!今天,省政府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263”专项行动)进行解读。这里,我将围绕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
一、江苏为什么要开展“263”专项行动?
近年来,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不少工作都走在全国前列,但是产业结构重、开发强度大、排放总量高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主要体现在部分环境质量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改善幅度趋缓、生态系统退化、环境风险突出、环境矛盾多发。这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也尖锐地提出了不少突出问题。如果不下大的决心,精准施策,江苏“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就很难完成。
在这样的形势下,省委、省政府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决定在全省开展“263”专项行动。这个行动方案,不求面面俱到,主要是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突出问题,抓住主要矛盾,精准发力,力求标本兼治,更有效的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二、“263”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有哪些?
“263”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0%,设区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以上,国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达到70.2%,劣于Ⅴ类的水体基本消除。具体任务和措施有3个方面:
“两减”就是以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和减少落后化工产能为重点,调整我省长期以来形成的“煤炭型”能源结构、“重化型”产业结构,从源头上为生态环境减负。为什么要“减煤”?因为燃煤产生的PM2.5已成为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子,迫切需要减少煤炭消费总量,调整能源结构。“263”专项行动计划明确提出,通过压减非电用煤、提高燃煤锅炉整治标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等措施,到2020年,全省实现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减少3200万吨,电力行业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65%以上。为什么要“减化”?我省现有化工生产企业项目低端、工艺落后、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突出,化工企业的落后产能已成为我省污染物排放和环境风险隐患的主要来源之一。对此,我省计划通过“关闭一批、搬迁一批、入园一批、提升一批”4个措施,加快推进化工行业结构调整,计划到2020年,实现全省化工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数量占全省化工企业总数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
“六治”就是针对当前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问题最突出、与群众生活联系最紧密、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六个方面问题,重点治理太湖水环境、生活垃圾、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和环境隐患。这六个方面问题,都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必须铁腕治理,综合施策;治理这六个方面问题,都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必须多方面齐抓共管,多领域协同并治。要通过“六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环保获得感和生活幸福感。目标是到2020年,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稳定保持在Ⅱ类,总磷达到Ⅲ类,总氮达到Ⅴ类,流域总氮、总磷污染物排放量均比2015年削减16%以上,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设区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70%,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90%;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削减20%以上;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三提升”就是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在生态保护方面,将依托江苏自然风貌和生态特点,集中打造“一圈一带一网两区”生态格局,“一圈”是指太湖生态保护圈,“一带”是指长江生态安全带,“一网”是指苏北苏中生态保护网,“两区”是指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力求通过生态保护倒逼绿色转型,积极探索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不断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稳定性。在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用价格杠杆和市场机制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治污减排。在环境监管执法方面,牢固树立“全面从严”的环境监管执法理念,严格执行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怠,对环保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提高其违法成本。同时,将加大环境问题公开曝光力度,通过舆论手段来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三、如何保障“263”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12月9日上午,省委、省政府以电视电话会的形式专题召开了“263”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动员会,标志着这项工作正式启动。会上,李强书记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指明了专项行动的关键所在和主攻方向,要求全力打赢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攻坚战;石泰峰省长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明确了工作举措,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取得实效。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省里已经成立了“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石泰峰省长担任组长、5位省领导担任副组长、21个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实体运行,一步一个脚印地抓推进、促落实。会议要求各市、县(市、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参照省里做法,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层层落实、环环相扣,形成强力推进态势;各部门要按照“管发展的都必须管环保,管业务的都必须管治污”要求,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不断把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此外,省里还将建立“263”专项行动督察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各地各部门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察,对存在专项行动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重点任务、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等情形的,依照相关规定,一查到底、严肃追责,确保“263”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位朋友、各位同志,“263”专项行动事关地区发展,更事关民生福祉。这里,也希望我们广大人民群众、我们新闻界朋友们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263”专项行动中来,对这项工作给予支持、监督和评判,共同为建设环境美的新江苏贡献出一份力量!
我就发布这些,谢谢大家!
[王思源] 谢谢杨勇副秘书长的发布。下面,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所供职的媒体,由于今天参加发布会的部门比较多,记者朋友可以直接说明提问哪位领导。
[中央电台记者] 我想问一下省太湖办的朱主任,氮磷控制是下一步太湖治理的重点,下一步会有什么举措?
[朱铁军(省太湖办主任)] 太湖突出的问题是富营养化,主要原因是水体中氮、磷元素偏高。从2008年开始,我们持续进行了8年高强度的治太,就目前情况来看,太湖湖体氨氮和COD达到Ⅱ类标准,总磷仍然处于Ⅳ类,总氮还在Ⅴ类。这次中央环保督察对太湖地区提出的主要问题,就是氮磷的问题仍然突出。虽然和2007年比较,总磷下降了20%左右,总氮下降了32.5%,但是主要入湖河流中,总氮总磷仍然偏高,一部分河流还没有达到国家提出的控制要求,这也造成太湖富营养化虽然由中度转到了轻度,但是毕竟还是处于富营养化阶段,因此蓝藻在适宜的气象条件下,再次暴发甚至引起湖泛的危险还依然存在。
下一步的工作,我简要介绍几个方面。
大家知道,氮磷的来源决定了治理的途径和工作的要求。第一,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方面。主要是调整上游地区尤其是主要入湖河流两岸的产业结构。把排放氮磷仍然较多的企业,如印染、化工、酿造等提升产业结构,甚至要求某些企业退出这些地区。同时,提高排放标准,加强环境监管。第二,加强生活污染防治方面。生活污染现在是太湖氮磷排放的重要原因,从2007年开始进行提标改造,太湖地区绝大部分污水处理厂都已经达到一级A的排放标准,目前来看是国家比较先进的排放标准,但是排放总量仍然偏大。所以从明年开始,将由省有关部门组织进一步的提标改造,要达到国家新出台的排放限值,这个排放限值尤其是针对富营养化地区特别作了规定。在2020年之前,对一级保护区内,列入太湖水系的所有污水处理厂,不管大小,全部按照排放限值进行提标改造;对二级保护区内,县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全部进行提标改造,限期达到国家排放限值。从目前的测算看,进一步的提标改造可以削减生活污水中30%~40%总磷和总氮排放。当然,进一步加强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是这项工作的基础。第三,加强农业污染防治方面。目前主攻的方向是太湖流域畜禽养殖污染,今年年底前,一级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全部关闭。在允许养殖的地方,按照规范进行建设,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严格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在保障措施方面。一是抓住小流域治理。由于绝大部分污染都是通过河流进入太湖,所以抓住太湖上游的主要入湖河流的治理将是以后治理太湖的主要载体和抓手。二是政策保障。建立严于全省的氮磷控制标准,这是江苏的创新之一。比如说省财政部门出台了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通过这样的经济政策,来倒逼地方政府加强对氮磷管控。环保部门加大对总氮总磷排污收费,出台了对太湖地区对总氮总磷排污收费的政策。在区域补偿方面,也增加了总氮总磷的内容。同时,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深化“河长制”,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治污责任。
我们希望通过一系列工作,到2020年,太湖的总氮进一步降低,总磷能达到国家要求的Ⅲ类标准。
[交汇点记者] 我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进展如何?下一步将会有怎样的具体措施?
[陈浩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是国家“水十条”提出的总目标。省政府在去年年底也出了我省工作方案,应该说对黑臭水体整治的总体目标是明确的,到2017年,设区市城市建成区河(湖)面要实现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岸边无垃圾,没有违法排污口,省会城市也就是南京,城市建成区到2017年要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这次“263”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把黑臭水体整治范围进行了扩大,把太湖流域县级以上所有城市黑臭水体纳入整治范围。从具体工作来讲,今年围绕国家水十条和省里工作方案的目标,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工作:一是省政府专门印发了江苏省城市黑臭水体的行动方案,目标很明确,和国家“水十条”要求是一致的。二是我们编制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的编制大纲,要求各地在排查黑臭水体、理清城市水系、摸清污染源的情况下,制定5年的黑臭水体整治计划。三是省政府专门成立了黑臭水体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省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相关部门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时省财政也为黑臭水体整治列出专项资金,并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6年,黑臭水体整治的任务是这样安排的:根据13个设区市的市政府上报的情况,今年黑臭水体的整治任务是79条,其中56条是今年要完成的,到11月底为止,现在已经整治完成30条,完成的比例是53.6%,预计到年底,今年的整治任务都能够全面完成。
黑臭水体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江苏地处长江淮河流域的下游,水体流动速度和其他地区不一样,治污难度相对更加困难一点。所以下一步我们将根据“263”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抓紧推进各地科学编制5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安排好每年的整治任务,并会跟各地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而且要在科学分析每一条黑臭水体的基础上,制定整治方案,按项目化要求,推进每一条黑臭水体整治。下一步,我们还要邀请省内对黑臭水体比较有研究、有实践经验的科研院所、设计单位对口开展技术指导,加强对各设区市以及有治理任务的城市的指导。
[中国环境报记者]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已近两年。目前江苏实施的效果如何?未来在提升环境执法水平上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张明华(省环境监察局局长)] 今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二年,我们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执法力度持续加强。主要体现在三组数据上:一是1-11月份全省环保系统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072件,罚款总额6.3亿元,立案数、处罚额同比分别上升27.1%、72%;二是运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287件,同比上升197%;三是全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29件,刑事拘留500人,同比分别上升16%、30%。
虽然我省环境执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与全国环保执法最严的省份相比,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三个方面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水平。主要是三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和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尤其要严打环境污染犯罪背后的幕后指使者、利益获得者;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曝光力度,每周在省内主要媒体曝光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公开查处情况、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在全省环保系统继续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省电台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想请问刘主任,根据“两减”计划,到2020年,全省要实现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减少3200万,如果达到这个削减目标,到2020年对空气质量的改善程度会有多少?我们知道12月份以来,我省已连续启动了3次蓝色预警,那是不是说到秋冬季,这样的重污染天气可能会有大幅度的减少?第二个问题,想问一下杨副秘书长,我们都知道各个市的环保工作基本是由副市长来分管的,但是我们看到这次“263”专项行动,不仅石泰峰省长担任了组长,而且还要求各市必须一把手亲自抓部署,是不是也体现出江苏对环境保护工作更加重视?
[刘建琳(“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应该说减煤对我们空气质量的改善肯定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但是现在如果确切说改善多少,现在说不出来。近几年,虽然减煤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在电厂超低排放治理方面和小锅炉关闭方面,从末端治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PM2.5还是明显下降的。但是从末端治理来做,成效上可能有所欠缺,必须从源头做起。我们相信通过“263”专项行动,减煤减下来之后,空气质量改善一定会见成效。
[杨勇(省政府副秘书长)] 第二个问题由我来介绍。环保工作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工作,环保工作并不光是环保部门的事,当然环保部门的人是要负工作责任的。因此,“263”专项行动里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包括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公众老百姓,必须大家合力、综合治理。以前,环保就靠一个分管领导来抓。如果这个领导工作力度大、协调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环保工作会做得比较出色。如果不是这个情况,有时候会受到影响。这次省里干脆提出一把手担任组长,政府里基本上副省长都是副组长,还有人大、政协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涉及到十几个部门,齐抓共管。环保具体目标好提,但是要达到这个目标必须通过一系列手段,这一系列手段就是要方方面面、各行各业、各个部门、每个企业,甚至广大社会公众都参与到我们工作中来。
[中央电视台记者] “河长制”最早在江苏无锡率先实施,那么请问“河长制”在江苏全省范围实施的情况?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这样的问题会怎么化解?
[朱铁军(省太湖办主任)]:“河长制”是2008年以后推出的,尤其是在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以后,除了应急以外,我们做了一些分析,太湖主要污染80%左右来自于上游河流,环太湖江苏境内200多条河,其中江苏有15条主要入湖河流,带进太湖的污染物占了80%以上。所以,我们提出治湖先治河,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怎么治河?无锡市就创造了一个“河长制”。从省里来说,当时的分工是从省长到三位副省长,以及省里几大主要与水污染治理的有关部门,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以及环保、住建、农委、水利等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省级“河长”。而从2008年开始,江苏也在太湖地区率先实行了主要入湖河流双“河长制”,当时考虑的是治河还要靠领导,领导出面能够协调上下左右,尤其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推出“河长制”的初衷不仅仅是河面打捞垃圾、清除淤泥就行的,更多的是要把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其中。“河长制”在这几年中,在苏南地区一些地方得到了比较好的执行。但也有一些问题,客观地讲,有些领导精力有些不足,因此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在2012年专门召开的一次座谈会上,要求各地主要入湖河流“河长”至少每一个季度去巡河一次,督促规划执行,协调任务落实,省里的“河长”每年也要下去。从2007年开始,15条主要入湖河流由9条劣Ⅴ类,到2013年起15条主要入湖河流已经消除了劣Ⅴ类和Ⅴ类水,年平均水质改善到了Ⅳ类,这是与“河长”的工作分不开的。“河长制”在江苏作为体制的创新,改善了河流的水环境,体现了齐抓共管,协调各方资源。我们认为地方党委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要有具体的体现,如果地方领导连一条河都管不好,怎么能把辖区管理好?作为一个地方“河长”,通过参与一条河的环境治理改善全过程,可以了解环保工作的不容易,知道怎么抓环保。现在中央出台新的“河长制”非常好,工作体制上明确了,工作机制上也有创新,希望这些工作能在江苏落地生根,并结合江苏的实际情况,使江苏水环境工作更好地开展,促进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王思源(省政府副秘书长)] 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记者朋友们,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全社会共有共享的财富,需要汇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来共同保护。恳请大家准确、全面地解读“263”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努力在全社会培养生态文化、绿色理念,引导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使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等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就开到这里。会后大家可以进行个别采访。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