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处
工作职责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的委托投资运营工作。
负责人:朱从江
处室办公电话:8363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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