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工作职责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拟订支持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陶敬东
处室办公电话:83633165
工作动态more>
- 省财政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专题调研2026-06-16
- 2026年科技创新债券贴息审核结果公示2026-06-10
- 专户管理保粮田 精准施策护粮安——省财政统一推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国库专门子账户2026-05-06
- 关于申报2026年科技创新债券贴息资金的通知2026-03-26
- 关于延长“人才贷”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2026-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