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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工作职责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拟订支持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韩召迎

处室办公电话:83633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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