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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解读《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主持人:

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 魏赟

嘉宾: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徐洪林

时间:

2019年01月10日

1月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对外开放大会,会上印发了《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意见共分7个方面26条,体现了新时代省委、省政府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抉择。省财政厅负责人向大家解读这一政策措施并介绍相关情况。


文字实录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1月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对外开放大会,会上印发了《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经省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向大家进行解读。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商务厅新闻发言人孙津副厅长、省财政厅徐洪林副巡视员、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邱志强副局长、南京海关顾华丰副关长、省发展改革委外资处李泓君副处长。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魏赟,受省政府徐莹副秘书长委托,主持本场新闻发布会。

首先,请省商务厅孙津副厅长发布新闻。

孙津(省商务厅副厅长):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江苏商务工作特别是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密切关注和充分报道。根据省政府的安排,今天我向大家解读一下省委、省政府刚刚出台的《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苏发〔2019〕2号)。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去年,根据省委、省政府“解放思想大讨论”的统一部署,在郭元强副省长带领下,省商务厅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基层和兄弟省市调研学习,形成了相关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着手起草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在意见起草的过程中,我们认真总结回顾改革开放40年成就和经验,深刻分析新时代全省对外开放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深入研究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现实和基础,与省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提出具有我省特色的政策举措。意见形成后,征求了基层、开发区、省各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的建议,并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过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审查,于12月下旬提请省委常委会讨论。

1月3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我省召开了新年第一个大会——全省对外开放大会,会议回顾总结我省40年开放历程,对全省扩大开放再出发作出了部署,充分显示了开放发展在全省工作中的重要性,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将新时代扩大开放不断推向前进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在这次会议上,出台了《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二、文件起草的原则

文件的起草,立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对外开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既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新思想新要求,又体现了新时代省委、省政府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抉择。意见重点把握了四个原则:

一是突出落实中央的新要求、新部署。去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相继在博鳌论坛、庆祝海南建省30周年大会、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以及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中, 坚定地表明了“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的态度和决心,旗帜鲜明地提出新时代改革开放“九个必须坚持”的目标要求,为我省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意见》以此为导向,把服务全国开放大局,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成为全国开放型经济重要支撑作为全省对外开放的奋斗目标。

二是突出高质量发展。文件围绕努力开创江苏扩大开放的新局面,聚焦“五个新”,即构建开放新格局、培育开放新动能、形成开放新优势、搭建开放新平台、创建开放新环境,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使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能够落地。

三是突出走在前列。从新时期对外开放总任务看,走在前列主要体现为,以“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为总揽,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努力在全国率先建成开放强省,并明确了到2020年和2025年的对外开放目标。从新时代江苏作为东部沿海省份应有的担当看,走在前列体现为“四个率先”,即率先确立优进优出国际贸易格局,率先建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和服务网络,率先形成高水平“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并举的双向开放格局,率先实现由成本价格优势为主,向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

四是突出精准务实。文件牢牢把握全省开放大会确立的目标和任务,围绕切实加强“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努力推动外资外贸稳中提效,进一步加强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大力支持外资外贸企业发展,着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务实提出政策举措,体现出我省以改革创新精神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要求。

三、文件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7个方面26条:

第一方面是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主要包括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放宽市场准入两方面。体现我省认真落实国家扩大开放要求采取的相关举措,同时结合江苏发展实际,增加了积极争取对江苏增值电信业务开放政策,依托江苏特色平台加快推进金融业扩大开放等措施。

第二方面是大力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主要包括加大对境外园区建设支持、促进中欧班列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海外金融平台建设三方面。突出贸易畅通和资金融通,支持境外园区建设和中欧班列健康有序发展,提出推动我省海外金融平台建设,对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金融平台以及省内金融机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业务合作加大支持。

第三方面是着力增创外贸竞争新优势。主要包括提高市场多元化水平、积极扩大进口、提升自主品牌产品国际竞争力、着力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快速发展五方面。这些政策措施是近年来我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工作所取得经验的总结和强化。

第四方面是加快培育开放发展新动能。主要包括创新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的招商机制、支持外资参与我省全球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加大本土跨国公司培育力度四方面。强化开放与创新融合,通过开放集聚全球创新要素,鼓励外资参与我省全球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出对列入省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中的重大外资产业项目全额保障用地计划,对高质量的外资产业项目省给予计划支持比例不低于60%。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参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开放共享服务。鼓励外籍科学家以合作研究等方式参与基础研究项目,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科技计划。

第五方面是建设更高能级的开放载体平台。主要包括推动开发区向现代产业园区转型、打造各具特色的改革开放试验田、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政策、推进会展业品牌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优化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功能五方面。提出推动长三角区域内重大改革试点联动,打造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平台。重点支持苏州工业园区、中韩(盐城)产业园、南京江北新区、连云港等有条件的重点区域,实施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举措的叠加复制与集成创新。发挥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载体优势,打造全国全球保税维修检测业务的先导区、示范区,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等我省特色的改革举措。

第六方面是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主要包括保障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级版、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四方面。提出制定出台《江苏省营商环境优化办法》、实施重大外资项目“直通车”制度等举措。率先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内投资总额10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委托到地方政府和国家级开发区审批和管理。在开发区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有关事项实行区域评估。

第七方面是强化财税和金融支持。主要包括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建立省市联动机制、创新金融支持方式三方面。提出对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实际到账外资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省级商务资金给予适当支持。省财政共安排3亿元资金支持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建设。鼓励跨国公司在江苏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建立“苏贸贷”资金池。建立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用于鼓励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和政策性银行加大对江苏企业的支持力度等含金量高的政策。

文件最后还向各地区各部门提出了主动作为、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的要求,体现出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对外开放工作落地落实、出招见效的坚定决心。省商务厅将会同省各相关部门及各级党委政府按照意见要求,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督查,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以实际行动努力开创我省新时代对外开放新局面。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谢谢孙厅长。下面,大家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自己所供职的媒体,同时说明提问哪位负责人。

新华日报记者:文件中提出要提高市场多元化水平,请问下一步有哪些重点举措?另外还有两个小问题,能不能请相关领导介绍一下中欧班列成立省级国际货运班列公司的事?另外一个就是后面说到“苏贸贷”资金池,请大概介绍一下。

孙津(省商务厅副厅长):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首先感谢新华日报记者对商务发展的关注。我们大家都知道这几年来全国的外贸形势,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对江苏的外贸企业确实造成了深远的影响。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新的变化也值得我们关注,比如说一些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和生效,如美欧、欧日的自由贸易协定等,这些外部环境的变化,实际对我们江苏的外贸带来长期而深刻的影响。面对这样的外部环境,我们支持和引导江苏企业更有效的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所以,关于这方面的工作,也会同省有关部门想了很多办法,从今后一段时期,特别是2019年的工作角度来说,我们重点从三个方面来推进实施:

第一个方面,依托贸易促进计划,进一步引导和带领企业到境外去开拓新的市场。这个贸易促进计划,是我们商务厅实施多年有效的办法,主要的内容就是我们收集和整理了一大批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重点展会和一些项目,组织企业去参加一些展会。在制订2019年的贸易促进计划的时候,充分考虑市场多元化的要求。我们特别突出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的往来,也就是说我们特别重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的一些重点展会,我们会按照这个计划带领江苏的企业去参加这些展会,参加展会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一个有效办法。从我们实施贸易促进计划几年来的情况看,应该说广受企业的欢迎,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同时我们也会引导和帮助我们的外贸企业特别是我们经营外贸企业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在重点支持像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等有传统优势的产品走向国际市场以外,我们也帮助和指导外贸企业在电子信息、新能源等等一些新的领域,使他们的产品更加符合国际市场的要求,他们的优势体现得更为充分,从渠道和产品本身两个方面,指导和帮助企业开拓新的国际市场。

第二个方面,帮助中小微外贸企业获得更多金融的支持。大家都知道,我们目前中小企业贷款难贷款贵、融资难融资贵是一个普遍现象,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不仅局限于我们的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影响更大一些,所以作为商务厅我们会同省财政和一些相关金融机构想了一些办法帮助中小微外贸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使他们在组织生产、接定单的过程中,更少的受到资金困扰。刚才记者提到的“苏贸贷”,是江苏很有特色的中小微企业在外贸领域融资的一个有效举措。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请徐厅长更专业地给大家一个回答。

第三个方面,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宣传,主要是让我们更多的江苏外贸企业了解自贸协定的相关内容,利用这个相关的政策能够有效的开拓新的国际市场。关于这个工作,我们从2016年开始已经做了2年,也就是“FTA惠苏企” 培训和宣传工作,应该说取得了一定效果。在这里要特别感谢很多的记者朋友参加了我们在2017年组织的“FTA惠苏企”全媒体行,做了大量的有效的宣传报道,通过各位的宣传报道,让我们很多的中小外贸企业都了解了相关内容:如何利用这些贸易协定有效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2018年,我们也举办了“FTA惠苏企”主题论坛,这个论坛上我们交流了经验,也请了专家进行了权威的解读。这项工作我们2019年还会坚持,我们会在13个市全覆盖的开展“FTA惠苏企”培训,主要是向中小外贸企业来介绍我们与相关国家签署的自贸协定相关内容,使他们更好地利用好政策,我觉得也是江苏外贸企业有效开拓新的市场一个很有效的工具,或者说是一个手段。在“FTA惠苏企”这个工作中,我们商务厅得到了海关、贸促会的大力支持。在去年举办的论坛,顾关长也上台给大家作了一个很好的演讲。今年的工作,我们还会同海关和贸促会来共同进行,谢谢。

徐洪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下面,我就这位记者朋友关注的“苏贸贷”做一个梳理和介绍。实际上“苏贸贷”是一种政、银、保合作的产品,简单说是为了缓解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由银行开设专门面向中小外贸企业,特别是小微外贸企业的产品,省级出了3个亿的资金,作为风险补偿资金,由商务、财政和经办的银行对出险的小微外贸企业外贸贷款进行一定程度上的风险分担。通过这个支撑,引导银行增加小微外贸企业贷款投放的容忍度,一定程度上缓解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的窘困。这个事项从去年的9、10月份开始,和相关单位还有经办银行正式签约,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希望在相关银行的协同配合之下,使这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为小微外贸企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金融支撑。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关于中欧班列成立省级国际货运班列公司,有新的情况我们会按照序时进度发布信息。

中新社记者:省财政制订了哪些政策,来推动我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徐洪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从财政部门工作职责来看,这些年来,或者说未来一段时期,我们为贯彻好省委文件,将主要在三个方面配合省相关部门特别是商务、海关、发改委等,协同配合,落实优化政策举措,更好地推动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培育开放发展新动能。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实施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加大引才奖补力度。鼓励外国投资者人民币利润再投资,推进存量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对信用良好、符合产业导向、暂时遇到困难的外资企业,可依法在一定期限内缓收税费。鼓励跨国公司在江苏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在法定权限内制定专项政策,重点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实体经济项目。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外资企业,允许其为高管合理节税。二是助力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加大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对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承接的境外投资大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大项目等,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建设,2018-2020年,每年从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1亿元,用于支持江苏海投公司增资扩股,加快中阿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支持推动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等建设和运营,助力打通“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大通道。充分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建立企业“走出去”统保平台,为我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以及境外园区建设提供综合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外经贸风险。三是增创外贸竞争新优势。提高市场多元化水平,加大新兴市场开拓力度;支持先进技术装备进口,积极落实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提升自主品牌产品国际竞争力;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快速发展。

江苏电视台记者:我想就第十七条“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政策”向南京海关顾关长提问。我们知道,今年首场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一系列促进综合保税区优化升级政策措施,请问这将给江苏综合保税区带来哪些叠加利好,给企业发展带来哪些积极影响?另外请问南京海关顾关长,对于江苏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的发展前景如何预判?

顾华丰(南京海关副关长):非常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一共是两个问题。这位记者比较敏感,江苏是一个加工贸易的大省,综合保税区的进一步优化和政策优惠,对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今天上午,国新办也正在举行新闻吹风会,对促进综合保税区优化升级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江苏省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共有21个,其中综合保税区20个、保税港区1个,占全国总数的七分之一强。2018年,进出境货值1573.81亿美元,同比增长13.8%;进出区货值3094.56亿美元,同比增长20.5%。上述这些数据,主要是以传统的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业务作为支撑。

1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促进综合保税区升级,确定了综合保税区在便利企业内销、促进研发创新、推进物流便利化等方面的具体举措,明确提出了允许区内企业开展全球维修检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融资租赁、期货保税交割等。这些政策措施中有一部分此前已在江苏试点。比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政策。自2016年11月以来,我省昆山、苏州工业园区、苏州、无锡、吴江、淮安、镇江等7个综合保税区48家企业先后参与了全国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简单讲,就是将试点企业纳入国内税收抵扣环节,从国内采购原材料或者成品内销国内市场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参与国内环节的税后抵扣,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下一步,这项政策将推广到省内20个综合保税区,南京海关也将根据相关要求做好监管和服务指导,全省2000余家区内企业将更加便利地对接和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释放企业闲置产能。

伴随着综合保税区功能的扩展,保税服务新兴业态将为江苏开放型经济带来新动能。比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维修已升级为全球维修,打破了原有的维修产品的来源和流向的限制。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既可以维修国产货物,也可以维修境外货物。维修好的货物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既可以销往境外,也可以内销到境内。同时,对如何开展保税检测也进行了明确。目前我省综合保税区内已集聚了一批专业维修企业,这些企业具有较强的检测和维修能力。根据我们了解,以昆山综合保税区为例,预计政策利好释放后,将新增境外货物入区维修业务需求26亿美元。

2018年1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并将适用范围扩大到22个新获批综试区城市,江苏的南京、无锡在列。其后,海关总署等连续下发3个文件,肯定、支持并规范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电商从试点逐步进入稳定期,商品类目的扩大、税费的稳定、交易额度的提高,将支撑跨境电商行业快速持续成长。

苏州跨境电商综试区自2018年1月1日获批网购保税进口试点业务以来,已在吴江、太仓、苏州工业园等3个综合保税区实际开展。2018年全年,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2282.82万美元,出区36.98万票货物,共计4839.31万元人民币,实现了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从无到有的突破。南京市、无锡市获批跨境电商综试区后,目前两市正在南京海关指导下,依托辖区内综合保税区紧锣密鼓的进行各项试点准备工作。随着近期国家提高个人单次和全年购买额度、增加商品范围等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出台,江苏作为进口商品消费大省,处于不断发展之中的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新业态,其发展前景必将持续看好,而且前景可期。

荔枝新闻记者:江苏金融业在落实国家对外开放举措,支持“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方面有哪些考虑?

邱志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谢谢您的提问。扩大金融业开放是推动开放型经济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刚刚印发的《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26条政策措施中,有9条直接涉及金融,具体政策项21个。近年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协同驻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推动我省金融业进一步扩大开放。在加快外资金融机构“引进来”方面,截至2018年11月末,外资银行在我省设立营业性机构78家,其中法人银行3家、分支行75家;外资保险机构在我省有37家,其中总公司1家、分公司36家。在省内法人金融机构加强开放合作方面,东吴证券已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取得了新加坡金管局颁发的资产管理和投行牌照。华泰证券、东吴证券、东海证券、弘业期货在香港设立子公司。这些为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意见》精神,全面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认真做好“六个稳”工作,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工作水平。今后一段时期,我们突出抓好三件大事:一是推动金融机构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重点项目。组织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按照市场化原则,为重点项目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二是推动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争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的政策支持,努力实现我省境外园区金融服务的新突破。在现有金融牌照基础上,支持示范园金融服务平台向当地金融管理部门申请吸纳储蓄、金融结算、外汇服务等牌照,为把示范园打造成为“一带一路”的典范项目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三是推动金融业稳步有序对外开放。我们将协同驻苏金融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国家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举措。注重发挥江苏“一带一路”交汇点优势,一方面,鼓励省内有条件的设区市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际知名金融机构落户江苏。另一方面,大力支持省内法人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与当地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特别是针对“一带一路”建设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努力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一带一路”金融服务品牌。感谢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江苏金融业发展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谢谢。

江苏法制报记者:江苏在落实国家扩大开放举措、促进外商投资方面有哪些考虑?

李泓君(省发展改革委外资处副处长):谢谢您的提问。首先,要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大家可能注意到,2018年12月23日,外商投资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12月26日,外商投资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第四条明确,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草案第二十七条规定,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草案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推动我国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的重要标志。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充分体现了这一立法思想。

2018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明确提出,“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工作,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我省已经在积极配合国家开展相关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在征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外商投资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就目录修订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提出了意见建议。对一些重大外资项目,我们也在加快推进建设,并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支持。2018年10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建立领导同志挂钩联系推进省重大项目建设制度,每位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分别挂钩联系一个省重大项目建设,像徐州协鑫大尺寸晶圆片项目、无锡SK海力士半导体二工厂项目、张家港长城宝马光束汽车项目都是外资项目。这也充分反映了江苏对促进外商投资、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的重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贯彻实施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扩大服务业、制造业等领域开放的部署,尤其是要抓住机遇扩大推进服务业开放,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数字贸易,支持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开展金融领域创新试点,加快使服务业开放成为新优势。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