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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省属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6-09-24   16:29     字号:[ 大 中 小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6-00536 信息分类  政策发布
发布机构  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26-09-24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省属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的意见
时  效

各省属公立医院:

为加强省属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医院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以及我省关于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要求,结合医院运行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为导向,以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统筹优化资源配置、从严规范收支运行、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合理控制运行成本、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标准、执行过程有管控、绩效结果有应用、资金监管有闭环”的现代化预算管理体系,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赋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

坚持前瞻谋划、量力而行。以公立医院发展战略为引领,以中长期发展规划锚定年度预算编制,统筹平衡发展需求与财力可能,合理配置医疗业务资源,保障医院长期稳健运营。

坚持全域覆盖、要素完备。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覆盖人、财、物全部资源,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个环节。

坚持因地制宜、适配实际。紧扣公立医院公益性与发展现状,因地制宜搭建组织架构、完善运营机制,动态优化管理制度、服务流程与资源配置,实现公益性发展和可持续运行。

坚持底线约束、规范可控。严格落实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的要求,严禁编制赤字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持续提升各类资金统筹调配能力。

坚持精打细算、提质增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医,统筹平衡运营成本与服务效能,以合理成本实现最优医疗卫生服务产出,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二、科学编制预算,加强源头管控

健全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深入贯彻“零基预算”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论证与审核,不断强化预算硬约束。强化部门预算与财务预算的统一衔接,对医院所有经济活动实施全面管理。

(一)科学编制收入预算。严格按照规定,将财政拨款、医疗收入、科教收入、非税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参考上年度实际收入完成情况,结合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医疗服务业务量、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水平、医疗收费标准等因素,科学测算、合理编制收入预算。优化收入结构,合理控制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省属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2%,并逐步提升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

(二)精准编制支出预算。坚持收支平衡,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工资、运转以及重点支出。支出预算要以区域卫生规划、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综合改革任务要求、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综合考虑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

1.合理编制人员支出预算。从严控制新进人员数量,综合考虑医院财力状况、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医院薪酬水平,优化薪酬内部结构,合理确定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原则上年度人员经费支出增幅不得高于同期医疗服务收入增幅。落实医院内部薪酬分配自主权,体现岗位差异,兼顾不同科室,向群众急需且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严禁违反规定超范围、超标准安排工资津补贴和其他各项福利支出。

2.从严编制公用支出预算。严格对标省级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制预算,在预算编制环节主动压减非刚性、非必要开支,合理压缩公用经费,逐步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精简各类会议、培训、展会、论坛等活动,严格管控活动举办数量、时长、规模和频次,优先统筹使用院内现有场所开展相关活动,压减培训类、差旅类等公用支出,实现公用支出占总支出比重逐步下降。

3.强化资产设备配置管控。资产配置需求优先通过存量调剂共享解决,确需购置的应编制资产配置预算。有配置标准的,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无配置标准的,结合实际需求、可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配备。大型医用设备购置必须列入设备购置规划,对未列入规划、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组织论证。对单价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要重点围绕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同步编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未按要求报送或绩效评估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储备库,不予安排年度预算。采取租赁方式解决房产需求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严禁违规举债用于大型医用设备购置,不得将贷款融资作为医院设备购置的资金来源。探索建立属地医院大型医用设备协同共建、开放共享机制,盘活现有资源,避免设备重复购置。

4.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论证。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加强项目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坚决杜绝无序扩张。项目在申请立项前应编制覆盖建设、开办和运行初期的全生命周期资金需求测算论证报告,开展可承受能力评估,评估结论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履行立项审批程序,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安排支出。不得以“自有资金”名义规避项目建设应履行的审批流程。严禁超规划、超概算、超标准和违规举债建设,不得将贷款融资作为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

5.加强信息化资源整合利用。全面梳理院内存量信息化软硬件及数据资源,做好新建项目与存量项目的衔接,通过流程优化、功能整合、系统瘦身,统一数据共享标准,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对采购单价超过5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和可行性论证,评估论证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推行标准化、模块化的通用信息系统服务模式,统一软硬件接入规范,压降信息化采购与运维成本,提升医院信息化资源整体利用效能。

(三)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照年度工作计划和资产配置标准,逐项梳理政府采购需求,确保支出功能科目下的项目名称、采购品目、采购方式、计划时间等要素齐全、数据准确,并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相衔接,做到预算编制与采购计划相匹配。政府采购预算范围应涵盖全部财政性资金,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资金,不得以“自有资金”“借贷资金”“经营收入”等名义规避预算编制和监管,确保应编尽编。年中确需追加、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须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三、规范预算执行,强化刚性约束

健全预算执行责任体系,完善预算执行及经济运行分析制度,及时发现、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将全面预算管理贯穿于医院运行全过程,防止预算编制与执行“两张皮”。

(一)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已批准的预算,将预算作为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的基本依据,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支出用途。建立预算执行调度机制,对年度预算实际执行中出现偏差较大的,要及时查找、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确保预算的刚性执行。当事业发展计划发生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调整支出、对预算执行产生较大影响时,须认真测算调整金额,并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加强财政资金支付使用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执行监控系统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全过程监控。规范银行账户管理,账户开设、变更、撤销实行财政审批制度。除经批准确需划入单位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代扣代缴以及拨付至科研经费子账户的科研经费等费用外,严禁将财政资金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到实有资金账户。探索使用数字人民币办理各类支付结算业务,逐步丰富数字人民币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场景。

(三)加强结转结余管理。按照用款计划结转结余有关规定,做好年度用款计划的清理和结转,结转用款计划下达后须按原用途使用。加强非财政拨款结余的管理,盘活存量,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非财政拨款结余规模。严格区分财政项目盈余、医疗盈余、科教盈余,不得混用、挤占、挪用。规范专用基金提取,专用基金滚存较多的医院经过主管部门及省财政厅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提取比例或暂停提取;当医疗盈余为负时,不得计提职工福利基金。

(四)严格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严禁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不得擅自改变已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及用途。强化采购需求管理,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及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项目各类公告、公示信息,按规定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并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政府采购信访、投诉和监督检查。鼓励医院立足实际需求,开展政府采购合作创新。

(五)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落实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要求,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截留、占用、挪用。要在政策范围内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对外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力度、开发利用数据资产等方式拓宽增收途径。

四、准确编制决算,确保数据质量

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医院相关补充规定,及时核实全年收支,清理往来款项,全面盘点财产物资。规范会计核算,严格对账,做到决算数据以经核实的会计数据为准,确保决算数据质量。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做好决算公开,确保数据准确、要素齐全、形式规范。持续推进会计核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打通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链条,实现数据同源、口径统一,为构建预算编制、执行、核算、报告、监督完整链条提供基础性支撑。严格落实报表报送及经济运行分析制度,须按半年度、年度向省财政厅及主管部门报送医院会计报表,并报送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及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半年度报告应于7月底前报送,年度报告应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年度收支出现亏损的,须在编报部门决算时对于出现亏损的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五、加强运营管理,做好风险防控

坚持以发展战略规划为导向,以全面预算管理和业务流程管理为核心,以全成本管控为抓手,加强运营管理,科学配置人、财、物、技等核心资源,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质增效、防范风险。

(一)健全成本控制体系。压实医院内部成本管理责任,推动精细化管理。深化全成本核算,合理控制医院全成本支出,稳步增强医疗盈余积累能力。优化成本核算体系,细化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核算结果运用,数据驱动成本精准管控。优化人员配置,结合业务量科学定岗定编,合理控制人力成本。优化物资采购与供应链管理,减少库存积压、损耗与资金占用。盘活固定资产,优化内部设备调剂共享,提升设备使用效能。严格控制新增床位,资产负债率高于80%、床位使用率低于75%且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医院,原则上不得新增床位。完善考核机制,将成本管控纳入医院内部绩效考核体系,构建内涵导向清晰、激励约束完备的成本管控长效机制。

(二)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加强和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比。严守会计准则制度,规范开展财务会计核算和预算会计核算。优化财务管控流程,严把原始凭证审核关。聚焦医保与医疗收入,细化收入结算、定期对账机制,防范收入核算风险。抓实固定资产、药品、耗材以及往来款管理,确保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推动业财融合,打通信息数据,提升核算效率。积极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参加财政及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能力提升培训,会计人员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持续提升专业素养、风险识别与综合业务能力。

(三)强化债务风险管控。未经批准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融资、变相举债或提供担保,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严防公立医院“平台化”。要落实债务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稳妥防范化解各类债务风险。将长期债务还本付息、专项债券、短期借款纳入预算管理,科学设定资产负债率、短期偿债能力管控红线,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60%。动态压降低效益、高成本债务规模,从严控制负债成本,按既定计划推进存量债务化解。规范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债券资金;落实“谁举债、谁偿还”,足额依规计提专项债券还本资金,按期足额上缴还本付息相关资金。

(四)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健全全过程、全融合、全覆盖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职责权限、业务规范、运营流程等内容,加强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重点防控,确保各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合法合规。健全完善定期风险评估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效能。省财政厅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每年抽取不低于20%比例的医院,对内部控制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并对发现的问题督导落实整改。

六、加强评价监督,压实各方责任

硬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加大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实施力度,充分运用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优化内部运营管理,提升医院运营管理效能。

(一)加强绩效管理。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统筹考虑资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评价医院资源配置效能与运营管理水平。将预算管理及医院运行情况纳入预算绩效考核范围,构建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考核导向、压实绩效责任、完善目标管理。

(二)强化财会监督。医院主要负责人是本院财会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财会监督工作全面负责。各医院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预算管理、财务收支、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明确内部监督主体、范围、程序、职责,聚焦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开展常态化内部监督。省财政厅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每年选取部分医院开展财会监督,监督结果抄送医院主要负责人。加强财会监督结果的运用,根据监督结果建立健全内部制度,优化完善工作机制。

(三)加强外部监督。依法依规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本院内部工作的监督检查。健全全面预算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预算、决算、绩效自评价等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年度终了,医院应当以审计后的财务决算为基础,重点公开医院收支、门急诊次均医疗费用等社会公众较为关心的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各项要求,着力破解医院运营管理薄弱环节,持续推进内涵式建设,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院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健全预算管理组织机构,统筹联动财务、医务、设备、后勤及各临床科室,构建统一领导、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全员参与的预算管理体系,实现院内所有部门和科室预算管理全覆盖。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医院要充分认识全面预算管理是规范经济运行、防范财务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的核心抓手,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合规意识、节约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预算管理责任细化分解、层层压实,为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强化监督指导。省财政厅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运用日常监管、财会监督、绩效评价、内控评价等方式,常态化抓好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的跟踪指导,总结推广有益经验,通报突出问题,完善政策制度,优化工作机制,推动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


江苏省财政厅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