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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5-26   10:11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6-00139 信息分类  政策发布
发布机构  财政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5-26
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
时  效

     为落实常态化帮扶工作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625号),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项目名称: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收入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31”,支出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1305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帮扶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本次下达的帮扶资金,主要用于帮扶小额信贷贴息、少数民族发展和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等方面。资金使用上要突出支持重点,强化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督促行业部门加强产业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

三、各地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等规定,加强帮扶资金和项目全链条监管,避免发生“以拨代支、超进度付款、截留挪用”等问题,坚决杜绝将帮扶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或建设形象工程。要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执行监控、认真开展绩效评价。每年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帮扶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四、扎实做好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各市县在接收和分配下达指标、拨付资金等环节,都应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导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面清晰、流向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项目等信息应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系统。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加强对接沟通和相互提醒,确保系统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五、做好项目全流程管理。要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帮扶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选取。要严格把控项目入库质量,做实做细项目入库审核,确保资金到位后可以立即启动相关工作。要夯实项目施工准备,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后抓紧开展建设工作。要强化实施工作跟踪督促和质量监督,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要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在项目入库、实施、验收等关键环节要严格落实公告公示要求健全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机制,保障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各市县要加快制定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并于本文件印发后60日内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有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县区同时报省民宗委)。

附件: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

附件: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