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发“苏村贷”产品。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领办的专业合作社、强村公司等法人经营主体,制定项目需求清单,单户融资规模原则上300万元以内,最高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二是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分为鼓励类、支持类,逐步引导村集体增强自身造血和经营能力。省财政给予项目融资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支持。对实施项目的贷款对象融资贷款贴息、保费补贴实行“免申即享”补助。三是支持农业融资担保。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的作用,推进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信贷投入,通过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平台推进,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按照考评结果给予资金奖补、共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