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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财政政策效能,全力保障乡村振兴——省财政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文件精神

发布日期: 2026-03-12   13:29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 字号:[ ]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省财政将围绕省委一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财政支农政治责任,不断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努力提升财政政策成效和资金管理水平,在服务保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上展现财政更大作为。

 

一是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为引领,坚决扛起乡村振兴多元投入主体责任。提高站位,优先保障支农投入。构建“应保必保、该压尽压、讲求绩效”的资金管理机制,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2026年全省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科目支出990亿元。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为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引入更多“源头活水”。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支农政策。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农业农村政策,省级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统筹资金75.41亿元用于农业农村领域,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资金分配上向粮食主产县和财力薄弱地区倾斜。财金联动,持续拓宽支农投融资渠道。完善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研究推出支持设施农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创新金融产品,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推广“农业保险+”模式,深化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协同,发挥农业保险增信功能。

 

二是以守好“三农”基本盘为主线,全力保障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省财政安排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57.47亿元,继续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进秸秆深翻三年全覆盖等。完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稻谷补贴等政策。点燃科技创新“强引擎”。省财政统筹资金10亿元,支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种业振兴行动和先进适用技术集成推广,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优机优补”“有进有出”政策落地。织密常态化帮扶“保障网”。省财政安排常态化帮扶资金8亿元,以社会保障兜底和开发式帮扶相结合,重点支持产业帮扶,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强化联农带农机制。绘就和美乡村“新画卷”。省财政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专项资金31.04亿元,支持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特色田园建设示范,提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水平,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

 

三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能为目标,不断强化涉农资金财会监督。推行全过程穿透式监管。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将预算安排与执行进度、绩效评价、预算评审、审计财会监督等结果挂钩。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积极会同部门研究出台省级地方水资源监测、省级水文测报设备运维等四项支出标准,加快构建农业农村领域支出标准体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