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财政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南通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南通市财政局根据财力情况,建立了与部门职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力保障水平相适应的长效保障机制。除足额保障安全生产职能经费外,自 2020 年起每年安排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完善应急救援设施、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努力保障安全生产各项支出要求,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规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南通市财政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南通市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程序等。同时强化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加强专项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监管,做好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应用好绩效评价结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突出以民为本,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南通市财政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研究制定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市县统保方案,自2024年起正式实施,消除目前存在的市县保险条款设置不合理、标准不一致问题,合理增加保险项目和范围,最大限度为受灾居民撑起“保护伞”。保障南通市安全警示教育体验中心建设和顺利投入使用,通过沉浸式互动体验,让社会公众能够学得懂、记得牢、用得上,提升面对事故灾害时的自救互救能力;让专业的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进一步提升安全素质,增强安全防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