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兴市财政局正式印发《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全流程规范、全领域覆盖、全链条管控的评审机制,为财政资金管理注入强劲动力,推动部门预算管理迈向“科学、规范、高效”新阶段。
评审范围“划重点”:突出“精准性”与 靶向性”。《细则》明确分级分类评审范围,制定差异化评审标准,让评审资源精准投向“急难险重”项目,做到应评尽评、该严则严、当简则简。优先评审资金需求较大的项目;聚焦评审检验监测和信息化建设等专业性强、技术复杂项目;重点评审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和需制定支出标准的项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政策明确的项目则无需评审。
评审内容“立标尺”:贯穿“全要素”与“全周期”。《细则》构建多维审核框架,贯穿项目全周期。将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合规性作为核心审查维度,重点评估项目立项依据、技术方案、政策匹配度;运用成本效益测算、市场价格比对、工作量核定等手段,强化合理性审查;针对延续性项目,建立历史执行数据与绩效评价结果双参考机制,实现动态评审。综合运用多种评审方法,形成标准化作业流程。
评审意义“显担当”:激活“新动能”与 “新生态”。《细则》突出评审结果刚性应用,建立“四位一体”成果转化机制。评审结果成为预算安排的直接依据,倒逼预算编制精细化;推动评审标准与支出标准体系对接,形成“以评促建”长效机制;将评审发现问题纳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评审结果与预算绩效管理联动;通过评审数据积累,为财政政策制定提供决策支持。
下一步,泰兴市财政局将依托《细则》,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评审工作流程,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逐步构建起“制度+技术+数据”三位一体的项目评审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