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15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交通运输厅:
经研究,现对许根林代表“关于提高普通国省道建设资金省级补助标准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普通国省道是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保障。为进一步完善公路路网,省财政对全省普通国省道建设予以补助。2024年,下达苏北地区省以上补助资金19.1亿元,支持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工程等国省道项目建设,有效改善苏北地区交通状况,提升畅通水平。
关于代表提出的“将普通国省道建设资金省补标准提高”建议,我厅意见:为加大对普通国省道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2025年3月,我厅会同你厅印发2025-2027年全省普通国省道重点建设项目库,围绕推动国家规划项目实施、加快打通对省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完善支撑作用明显项目以及推进城市群地区拥堵路段和城镇过境路段改造等重点方面,明确了39个普通国省道项目。同时,对项目库内项目提高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在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中优先考虑和安排。具体补助标准为:苏南、苏中、苏北地区一级公路补助标准分别为1200、1400、1600万元/公里,建安费超过5000万元/公里后,每增加400万元/公里,补助上浮10%,最高上浮100%;二级公路补助标准分别为800、850、900万元/公里,建安费超过2000万元/公里后,每增加120万元/公里,补助上浮10%,最高上浮150%。经测算,按此标准,省补资金约占建安费35%。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支持全省普通国省道建设,对列入2025-2027年全省普通国省道重点建设项目库的项目按规定予以补助,不断完善公路路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交通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