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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22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 2025-04-25   16:14     字号:[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122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交通运输厅:

经研究,现就杨龙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徐圩港区液体散货和集装箱及通用泊位区进港航道扩建工程资金支持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连云港是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的东桥头堡、“一带一路”交汇点支点城市,具有海陆联运的优势,是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近年来,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保障和引导作用,支持连云港航道工程建设,有效提升枢纽海港物流承载能力,全面提高连云港作为国际枢纽海港的定位和能级。其中,累计下达省以上资金75.8亿元,推动全面建成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累计下达省以上资金3.3亿元,支持连云港港徐圩港区3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工程。

关于代表提出的“恳请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等主管部门给予项目资金补助,并在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建议,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2〕49号),十四五期间新批建设10万吨级以上航道工程直接费用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一定比例补助。二、四港池进港航道扩建工程项目若符合相关要求,可按流程积极申请,我厅将会同你厅研究,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予以支持。此外,二、四港池进港航道扩建工程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库,我厅将配合你厅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并及时做好资金拨付、使用监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