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15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港口集团:
经研究,现就陈明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港口集装箱经营主体,推动全省港口集装箱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集装箱运输是物流贸易中最为现代化的运输方式,具有运量大、成本低、节能低碳等优势。近年来,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培育壮大港口集装箱经营主体,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支持政策,推动我省港口集装箱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壮大省港口集团。根据省政府决策部署,2017-2026年,省财政通过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每年安排3亿元,用于增加省港口集团注册资本金。截至2024年,已累计安排资金24亿元,支持省港口集团做强做优做大、提升核心竞争力。二是支持远洋航线开辟。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3〕70号)要求,制定海洋运输业发展支持政策,自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对省港口集团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新开辟远洋集装箱航线完成集装箱运输量分档予以补贴,2024年下达补贴资金5000万元,助力破解集装箱航运制约,实现“苏货苏运”。三是支持航道建设“拨改投”试点。为支持我省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经省政府同意,2024年,印发《江苏省干线航道建设“拨改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下达省补资金3.9亿元,支持省港口集团统筹推动苏南运河二级航道建设与产业经营性项目同步实施、集约开发,推动全省重点内河干线航道规模化、集约化建设。
关于代表提出的“恳请省级层面出台推动江苏港口集装箱高质量发展意见,在全省集装箱岸线资源整合、集装箱航线补贴、码头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的建议,我厅意见:省财政厅将持续支持壮大省港口集团,推动我省重点港口集装箱航线健康有序发展。一是继续积极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通过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加省港口集团注册资本金,增强投融资能力,提升公司竞争力。二是按照已明确的航线开辟补贴政策,继续对省港口集团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新开辟远洋集装箱航线予以补助,推动解决远洋航运制约。三是根据我省干线航道建设“拨改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会同你厅推动“拨改投”试点开展,做好年度财政资金拨付、绩效管理、使用监督等工作,保障试点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