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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021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 2025-04-25   16:01     字号:[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021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现就民盟江苏省委会关于统筹推进我省低空经济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低空经济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的重要方面,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引擎。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低空经济相关决策部署,统筹用好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各项政策工具,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低空产业发展等。一是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以来省财政累计下达省级补助资金10997万元争取国家民航发展基金5670支持金湖、新沂、溧阳等地通用机场建设,推动加快补齐我省通用航空基础设施短板。助力低空产业发展2024年,下达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3972万元,聚焦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产业化、首批次新材料示范应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等方面,支持14个航空航天产业项目,推动航空航天产业链强链补链。三是支持低空技术研究。2024年,统筹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和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自然科学基金)2820万元,围绕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等低空运输飞行器、新型工业无人机、空中交通管制(UAM管控系统)、低空智能网联等关键技术研发和基础研究项目22个。四是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围绕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省设立总规模500亿元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投资领域可涵盖包括低空经济在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截至目前,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已设立两批36只、总规模914亿元的产业专项基金,其中,苏州、无锡分别设立了低空经济产业专项母基金、合计认缴规模40亿元。

关于委员提出“加快建立省级低空监管平台”的建议,我厅意见:2025年,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4000万元,支持省级低空飞行服务中心建设,为低空飞行用户和军民航空管单位之间建立便捷的沟通渠道,简化用户飞行计划审批程序和时间,提高运行效率,提升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能力。

关于委员提出“培育产业,建强低空产业生态链条”的建议,我厅意见:一是支持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2025年,会同省科技厅在项目申报指南中设置低空经济专题,鼓励各类创新主体积极申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我厅将统筹省级科技相关专项资金给予支持。二是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充分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作用,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等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相关产业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