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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财政:树立“财政+”理念 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 2025-04-10   15:27   字号:[ ]

   近年来,扬州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财政+”理念,围绕“财金联动、科技创新、优化服务”三个维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全力支持扬州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金融侧”,厚植民营经济硬支撑。通过财政补贴资金引导融资担保机构聚焦小微企业和三农经营主体,扩大担保覆盖面,降低担保费,减轻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发挥市级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融资增信功能,通过政银担合作,向企业提供低成本、易获得的贷款资源,推动基金合作的“小微贷”“苏科贷”等产品扩面增量。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政策,帮助科技型民营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二、聚焦“创新侧”,激活民营经济源动力。落实好“人才新政3.0”,围绕“613”产业体系发展需求,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创新类企业人才支持力度,及时足额兑现人才政策、提高人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功能,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创新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支持力度。促进企业转型升级,2024年安排资金支持企业开展重点技术改造,对获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智改数转网联标杆企业、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等称号企业提高一定的奖补比例,激发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活力, 新增省级智改数转网联企业212个。

   三、聚焦“服务侧”,优化民营经济软环境。全面落实《扬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依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印发《扬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指引清单》,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经营主体行为,营造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依托“一企来办”平台和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惠企政策资金直达快享服务平台,扩面推进全市惠企财政资金加速兑付。梳理出台扬州市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在局官网公开,做到目录清单外无收费。强化法律援助,配合相关部门出台《完善扬州市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调动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重点保障。

   下一步,扬州财政将继续坚持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为重点,优化提升民营经济支持政策,创新运用财政金融手段,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全面、精准、高效的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