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一号文件精神,连云港市财政部门立足职能定位,紧扣春耕备耕关键节点,聚焦农业生产、农机购置和监管问效三方面,强化财政投入,支持春耕生产,为全年粮食稳产增收夯实坚实基础。
一是强化资金政策保障,支持农业生产开门红
在春耕之前,市财政部门争取落实和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约5亿元,调动粮食种植主体积极性;农机购置补贴约1.2亿元,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小麦“一喷三防”和大豆玉米带状符合种植等粮油生产保障资金3323.2万元,促进粮油作物稳产增产;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1746.2万元,保障连云港市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供给安全。
二是助力农业提质增效,为春耕生产蓄势赋能
争取下达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等2.3亿元,按新建不低于3000元/亩、改造提升不低于2350元/亩的标准,支持农田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有效提高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推动机械化种植,促进农作物产量节节提高。
三是持续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财政支农资金效益
会同主管部门组成核查小组,分地区、分阶段、分类别现场查看支农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与质量情况,并与农户进行谈话沟通,了解相关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将重点支农资金纳入财政专项监督计划,突出重点,加强支农资金监管。对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不断提升财政支农资金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