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江苏省会计平台>公示公告

关于公布2025年度长三角新质生产力方向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江苏)选拔培养录取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9  16:51        次  

苏财会〔2025〕81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长三角新质生产力方向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5〕38号)精神,在各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2025年度长三角新质生产力方向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江苏)选拔工作已全部完成。经申报、审核、背景资料评分、笔试、面试和公示等选拔程序,确定录取刘彤等学员(详见附件)。

2025年11月21日—23日(11月20日报到)将举行第一次集中培训,培训地点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费用由省财政厅统一负担,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报销、补贴,请学员按相关要求准时报到。

长三角新质生产力方向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是沪、苏、浙、皖三省一市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开展的,对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跨区域协同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学员单位高度重视,给予学员必要的支持和鼓励,保证其参加培训的时间,确保培养项目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2025年度长三角新质生产力方向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江苏)培养选拔录取人员名单.pdf


江苏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14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