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财政局立足财政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严把政策措施类文件法律审核关,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政策措施类文件法制审核水平,切实发挥财政法治保障作用。
一是从源头确保文件合法性审核全覆盖。进一步明确财政政策措施类文件合法性审查要求,自2025年起在局办公系统上线文件合法性审查功能,增加“政策措施类”功能选择,嵌入《文件合法性自查自审表》上传接口,强化处室主体责任,实现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与公平竞争审查组成完整的文件审查环节,从源头预防财政政策法律风险。
二是健全规范审核流程。在OA发文环节由法规处对所有文件进行初审分类,对政策措施类文件按照行政规范类文件合法性审核要求进一步实施线下审查;对非政策措施类文件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实施形式审查,保障出台的财政政策文件合法合规。
三是完善高效审查模式。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制度,细化财政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适用范围、明确送审材料等审核要求,积极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智囊团作用,构建高效审查模式,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为推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