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江苏财政

省财政实施生产性服务业项目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发布日期: 2025-10-13   16:52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字号:[ ]

2025年,为推动我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省财政统筹安排省发展改革类专项资金5000万元,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出台支持生产性服务业财政贴息政策,制定印发《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项目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投入。


《方案》明确,在2025—2027年政策实施期限内,对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省服务业重点项目清单的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等五大领域生产性服务业项目,进行设备及软件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研发投入的项目贷款(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且利率不超过中长期LPR+50bp),省财政给予1个百分点的财政贴息,单个项目年度省级财政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日前,省财政按照“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向14家合作银行拨付2025年生产性服务业财政贴息资金5000万元。预拨资金由合作银行专项用于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财政贴息,预计将撬动银行发放贷款50亿元、带动生产性服务业年度投资310亿元,为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注入政策红利。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督促合作银行做好项目贷款贴息发放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跟踪监督贴息资金安全合规使用,并适时组织事后审核和抽查,确保项目真实、贷款实际发生,推动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