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企业创新活力,全力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强市建设,打造在特色领域具有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地、科技创新策源地、产业发展新高地,镇江市出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优化创新机制,引领产业提档升级。
坚持以财政投入为引导,鼓励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解决技术难题。加强市场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探索设立基础研究省、市联合资助项目。优化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完善财政经费分配管理机制,创新前沿技术项目支持机制。
二、建强平台载体,打造创新策源引擎。
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协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支持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建设开放性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孵化器“专优特强”提升发展,培育“标杆孵化器”。
三、激发企业活力,强化创新主体作用。
大力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引导企业强化核心技术研发,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加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招引和培育力度,鼓励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
四、推动成果转化,增强创新发展动能。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技术攻关。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改革,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许可方式改革。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平台,支持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等平台建设。
五、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创新生态体系。
加大力度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支持人才攻关联合体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深化科教融汇。加强国际科技与区域创新合作,拓宽国际科技合作渠道,深化区域创新一体化合作。强化金融赋能科技创新,鼓励投资机构加大对初创期、种子期科技企业的投资力度,营造良好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