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和省委一号文件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开展支农资金质效提升行动的通知》(苏财农〔2024〕25号),将2024年定为“财政支农资金质效提升年”,着力构建支农资金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支农资金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支农资金投向精准、支出高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
质效提升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和协同推进,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原则,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安排下,在县(市、区)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设区市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局组织辖区市县交流、互查,全面完成对2021年以来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摸排,对长期未执行的项目进行处置,对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同时,在自查、互查中,审视当前工作中的不足,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全面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质效。
围绕支农资金质效提升行动,省财政积极开展一系列财政管理制度和质效提升行动宣传。一是对省农业农村厅各业务处室组织培训,进一步强调专项资金管理的程序和操作规程,宣传零基预算理念,提出资金整合的要求和加强管理的制度措施;二是在无锡市开展全省市县支农政策解读和质效提升行动的专题培训活动,宣讲政策,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三是结合全省农财干部培训班,宣传最新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交流各地质效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讨论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听取各地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质效行动深入开展。
一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认真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开展自查、互查,进行立行立改,完善若干管理办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支出方向。一是系统重构、专项整合。省级全面评估支农资金使用情况,结合2025年“零基预算”统一部署,对现有支农资金专项进行系统性重构,将原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公共服务、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农田建设5个专项整合为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同时,市县财政也对本级支农资金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全省市县财政已累计整合专项资金(含支出方向,下同)126项,取消专项10项、完善管理专项31项。二是政策归并,突出重点。在专项整合基础上,打破利益固化格局,预算编制从零开始,推动省农业农村厅将目标相近、内容类同的政策(项目)统筹整合。对多条线重复安排的政策予以合并,对可统筹实施的政策进行整合。省财政将原先69个政策支出方向归并为稳产保供、为农服务、智慧提升、安全保护、产业富民、绿色发展等六大工程,打破原有政策之间藩篱,为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储备项目,提前谋划。推动省农业农村厅建立省、市、县三级常态化项目储备机制,提高省对市县资金安排精准度。市县项目提前入库并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才能作为支农资金安排的前提,避免“资金等项目”的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质效。2024年省农业农村厅完成全年储备项目5669个。
二、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一是全面规范项目管理程序。通过自查、互查,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梳理,对在立项、执行和验收结项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力求项目实施程序合法合规,并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取消不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二是全面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在农业农村部门梳理项目的基础上,市县财政部门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规定,结合近年来的审计建议,对长期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处理处置,收回取消实施项目的资金,对需要上缴省财政的按规定上缴。全省市县财政已累计清理结余结转资金近7亿元,其中省财政已按程序收回各地结余资金2.74亿元。三是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全面梳理近年来审计、巡视、绩效评价以及监督检查中暴露的问题,针对专项资金管理流程中的短板弱项,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实施管理的通知》,制定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明确管理责任分工,理顺管理流程,确保资金分配使用按规定时限完成、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县累计修订资金管理办法21个、修订项目管理办法44个、完善内控流程37项。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结果运用。据统计,全省各地已累计开展支农资金事前绩效评估634项,立行立改各类审计(绩效、巡视)中发现的问题232个。一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对2023年绩效评价为“中”的省级厕所革命项目和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集成推广项目,按10%分别扣减2024年预算3100万元和2313万元;二是开展“解剖麻雀式”绩效评价。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选取邳州、阜宁、盱眙、泗洪、赣榆等5个县区开展支农资金绩效评价,全面摸排2019年以来支农资金的执行情况,总结共性的问题和难点,为下一步提升各地的管理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对2023年我省水产品稳产保供中出现问题的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罚。
四、进一步提升支农资金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一是充分利用好“中央农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管理系统”,加强对中央支农财政资金执行的跟踪管理,相关数据按月调度,并建立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按时调度机制。二是优化省级支农资金数据管理信息系统。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将内部管理流程嵌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并调整完善对下数据收集流程,大大提升支农资金跟踪管理和绩效监控水平。三是市县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累计完善信息管理系统15项,更好的适应现有管理要求。(农业农村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