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资源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全区水资源费依法依规、应收尽收,通州区财政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通州区公共供水企业水资源费征收意见》、《关于〈通州区公共供水企业水资源费征收意见〉补充说明的通知》,规范全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明确漏网管损补助方式和标准。自2022年实施以来,通州区水资源费征收实现“收入稳定增加,管网漏损持续降低”的良性局面。
2022年通州财政依托“水务一体化”管理,多次与与区水利局至区水务集团对水资源费征收流程进行深入调研,形成更趋合理的征收程序。2024年,通州区水资源费直接征收收入1820.83万元,较2021年办法实施前1620.79万元增加12.34%,2022年来稳定在1670万元以上,为全区水资源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同时,合理安排水资源费使用,对通州区水务集团进行漏网管损补助,鼓励单位积极开展管网维修工作,减少水资源损耗。2023年,全区综合漏损率为17.15%,较2021年补助办法实施前降低8.85个百分点,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后,通州财政将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精神,做好水资源税管理工作,力争实现水资源税应收尽收,综合漏损率降至江苏省公共供水管网合理漏损率目标值以下,促进全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