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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财政:明晰行为边界 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全流程管理

发布日期: 2025-01-16   17:23   字号:[ ]

   近日,扬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和内容,制定50条工作负面清单,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全流程精细化、规范化。

   一是明确政府购买服务主体。严格界定政府购买服务主体范围,强调购买主体的国家机关属性和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列出8条不得作为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事项,确保政府购买服务主体的合法性。

   二是厘清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和指导性目录,并实行分级管理、分部门编制。列出9类21条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事项,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防止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泛化。

   三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严把关键环节,强化购买主体责任,确定政府购买服务在预算编制、执行、履约、绩效、内控等各环节管理要求。列出7类21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禁止行为,防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