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4-00886 | 信息分类 | 财政业务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农业处 | 发布日期 | 2024-09-29 |
信息名称 | (苏财农〔2024〕70号)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 ||
时 效 |
财政部、水利部: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相关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4﹞1号)要求,我省依据申报的年度绩效目标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采取县自评、省复核、自下而上的形式,开展了2023年度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绩效自评工作。
现将自评情况随文上报,请予审核。
附件:江苏省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自评报告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
2024年7月11日
江苏省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江苏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在水利部的大力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服务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学习借鉴“千万工程”实践经验,锚定“十四五”规划目标,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各项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水库后扶政策实施成效显著。
一、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一)中央下达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情况
2023年度累计收到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基金)计79175万元。其中,财农〔2022〕84号下达17996万元,财农〔2022〕86号下达34574万元,财农〔2023〕40号下达26605万元。
(二)省级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分配
江苏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在收到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基金)文件30日内分解下达资金。按照《江苏省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8号),分别于2022年12月2日、2023年7月31日分解下达资金(基金)至有关市、县(市)。其中,《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以上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的通知》(苏财农〔2022〕104号)分解下达资金52570万元,《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54号)分解下达项目资金26605万元。
2.绩效目标
江苏省2023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绩效目标为:及时足额发放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加强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20个美丽移民乡村;实施260个移民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帮扶移民村发展产业项目13个,促进移民村集体及移民增收致富;加强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完成28个县(市、区)2023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安排6个重点县(市、区)政策实施监督检查,全面开展后期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和监测评估。稳妥处理移民信访,依法依规做好移民来信来访接待处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群体性赴京进京事件,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2月,依据财政部下达的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基金)和编制绩效目标要求以及《关于报送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目标的通知》(移后扶函〔2022〕29号)精神,江苏省及时组织县(市、区)开展绩效目标申报,汇总上报江苏省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绩效目标。
2023年7月,根据2023年度资金量和2023年度省级区域绩效目标,江苏省及时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资金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2024年4月,根据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相关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4﹞1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水利厅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制定江苏省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开展县(市、区)2023年度移民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2024年7月,在各县(市、区)绩效自评数据的基础上,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经审核、汇总、综合分析,形成江苏省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收到财政部下达的2023年度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基金)计79175万元后,依据《江苏省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分批次于收文30日内完成资金分解下达,县级财政部门会同移民管理机构依据年度任务和申报绩效目标,及时分解到具体项目和后扶人口,扶持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度,江苏省收入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基金)计79175万元。各县(市、区)按照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后期扶持直补人口名册和动态核定结果,累计发放直补资金4830.60万元,2023年江苏省无新增新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依据审批的“十四五”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村庄名录及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编制了年度扶持资金项目计划,经设区市水利部门和省水利厅审批核备后实施。各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依据经审核的年度项目建议计划,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2023年全省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共74344.41万元,其中:移民美丽家园建设62854.41万元、产业扶持项目10530.8万元、移民劳动力培训201万元、其他项目127万元。(另有未批复项目计划资金631.2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江苏省严格按照《江苏省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后期扶持直补人口动态核定,及时核减已经死亡或户籍迁出江苏省等情况的直补人口。动态核定按照村(社区)统计上报、乡镇(街道)核实、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审核、村(社区)公示的程序,进一步增加资金发放的透明度,避免资金漏发、错发。对享受直补资金发放的移民个人,采取“一卡通”形式,由指定金融机构发放,对人口核减产生的扶持资金的结余转为项目资金用于扶持项目建设,保证移民补助资金全部发挥效益。
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分类核算,明确资金报账程序、资料准备、审批方法、凭证管理要求。同时,加强移民资金使用监督检查,通过绩效评价、监测评估、资金检查等方式重点抽查移民资金使用审批流程,未发现挤占、挪用等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绩效评价、监测评估、资金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均整改到位。
(1)组织实施。根据国发〔2006〕17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不断健全完善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等配套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江苏省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已建立的人口动态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江苏省水利厅工程移民处具体承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职能,各市、县(市、区)均明确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部门,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职能分工明确。
(2)资金安全。江苏省严格按照《江苏省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发放对象准确,发放时限和程序合规,没有发生错发、漏发。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拨付管理,财务会计工作执行规范,没有发现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问题。严格按照《江苏省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注重保障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项目建设全程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省财政厅、省水利厅修订完善了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年度项目计划审核,建立年度项目计划省市联合会审机制,移民后期扶持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3)监督检查。2023年,对全省涉及项目扶持的全部28个县(市、区)后期扶持工作情况开展日常检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对全省资金支付和结存情况开展跟踪督导。组织对28个县(市、区)年度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安排15个重点县政策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向水利部报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监测评估工作报告,并对专项督查等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各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认真组织整改,监督检查成果得到充分运用,较好保障了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高效实施。
(4)信息统计。江苏省、市、县(市、区)三级移民管理机构建立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月调度机制,按要求组织开展后期扶持年报统计工作,及时更新数据报送水利部。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成果宣传,江宁区横溪街道横山村被中组部、财政部列入“全国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宜兴市张渚镇龙池村入选2023年度“江苏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
(5)绩效管理。江苏省财政厅、水利厅依据财政部下达的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基金)数额和编制绩效目标要求,及时部署并组织开展了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年度绩效目标填报工作,按时向水利部、财政部申报了年度目标,绩效目标制定合理、信息完整。为了保障全省及各地绩效目标实现,我省建立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动态跟踪调度机制,对进度滞后或存在问题地区开展专题督导,2023年通过监督检查及跟踪机制执行,全省及各县(市、区)绩效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3年度,江苏省后期扶持受益移民人口254496人;建设完成扶持项目295个,其中实施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278个(其中美丽移民乡村21个)、完成产业扶持项目15个、培训移民劳动力815人次、完成其他项目2个。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2)质量指标
至2024年3月底,已完工项目均验收合格,且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直补资金采取“一卡通”形式,由指定的金融机构发放。2023年12月底前,年度计划直补资金4830.6万元,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项目投资74344.41万元,至2023年底,完成投资52997.78万元,投资完成71.28%。至2024年3月底,支付资金39787.16万元,项目资金支付率53.52%。
(4)成本指标
严格按照600元每人每年的标准发放直补资金,直补资金标准符合率达到100%;各级移民管理机构优化后期扶持项目设计、强化管理、严格审核,没有发生超批复实施后期扶持项目情况。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取得明显效果,极大改善了移民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移民就业、创业能力,据移民统计年报显示,全省移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892.46元,较2022年增加3083.27元,提高11.5%。
(2)社会效益
2023年度全省各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机构持续建立健全信访维稳机制,对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尤其是针对三峡移民安置地区,做好社会稳定隐患排查及不稳定因素分析,并制定了问题处理方案,切实解决移民实际困难,保障移民社会稳定。2023年度全省水库移民稳定情况良好,未发生移民非正常进京上访事项。
(3)生态效益
2023年度,全省继续加大成片整村实施“美丽移民乡村”项目建设力度,整合资源建成美丽移民乡村21个。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全省各级移民管理机构高度重视移民信访工作,采取主动下访、加强排查、梳理问题、会办解决等多种措施,极大地化解了移民信访矛盾,没有发生进京集访、闹访、缠访等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上访事件。
通过2023年度后期扶持项目的持续实施,全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及环保设施不断完善,移民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升,环境卫生更加美好,广大移民群众真正地享受到了移民扶持的成果。
综合分析2023年监测评估报告和绩效自评抽样调查结果,水库移民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满意度达97.29%。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
对照申报绩效目标和年度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全省2023年度水库移民扶持绩效目标总体情况完成较好。至2024年3月底项目资金支付完成率较绩效目标偏低。
主要原因是资金支付进度较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省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督促指导各地多措并举加快项目资金结算进度,确保后期扶持成效充分发挥。
五、综合评价结论
(一)扶持工作成效明显。规范组织发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实施美丽移民家园建设和产业扶持项目,增加了水库移民收入,全省移民村基础设施得到加强,产业扶持项目效益显著。未发生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
(二)政策实施组织得力。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抓工作落实的根本,坚持以制度管项目、管资金。各级水利移民机构加强后扶政策实施管理,严格直补资金发放程序,直补资金已于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规范项目建设管理,锚定“十四五”规划目标,严格后扶项目立项,多措并举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
(三)监督管理严格规范。紧盯任务目标、紧盯重点领域、紧盯项目建设、紧盯群众关切,以监督管理高质高效推动水利工程移民政策实施高质量发展。组织对全省10个市28个县(市、区)水库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全覆盖监测评估,安排15个重点县(市、区)政策实施监督检查,对扶持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评价(复核)。强化监管成果运用,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将绩效得分作为因素纳入下年度资金分配,激发各地狠抓工作推进落实内生动力。
综上,自评认为,江苏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职能分工明确、政策制度配套完善、人口动态管理规范、直补资金发放准确及时、项目资金管理严格、项目建设进度良好,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移民信访工作稳定,移民对后期扶持工作满意度高,2023年度江苏省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7.08分,自评等次为优秀。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省将组织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各县(市、区)上报的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绩效自评得分和相关佐证材料开展现场复核工作,及时形成绩效评价结果,通报相关财政部门和移民管理机构。各县(市、区)的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个年度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七、相关建议和意见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表:1.江苏省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2.江苏省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直补发放情况统计表
3.江苏省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4.江苏省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自评数据汇总表(绩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