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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财政:坚持“三强化三提升” 助力交通高质量管养

发布日期: 2024-09-19   15:04   字号:[ ]

   宿迁财政坚持把交通基础设施养护管理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保障,强化监督管理,为公路、航道等畅通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是强化资金投入,提升财政支撑保障能力。“十四五”以来,统筹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航道船闸等养护补助资金15.7亿元,提高交通设施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求。其中,累计下达普通国省干线补助资金10.5亿元,助力提升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累计下达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4亿元,保障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农村桥梁新改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等,助力县道优良路率达94%、乡村道优良路率达85.27%;累计下达航道船闸养护补助资金1.2亿元,保障全市航道、船闸日常养护等工作开展,促进航道稳定畅通,助力市内河航道通航里程870公里。

   二是强化改革提效,提升财政政策保障力度。合理划分交通养护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制订《宿迁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市与区支出责任。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制定《宿迁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细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政策。制定市县乡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支出标准,规定县、乡、村道路分别不低于每年每公里 12000元、5500元、3500元。落实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政策,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经费纳入地方一般财政预算;设立市级农村公路养护奖补专项资金,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投入的可持续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财会监督,提升财政资金管理实效。综合实施预算评审、绩效评价、财政监督检查、等措施,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强化财政评审。围绕交通重大项目的前期估算、概算、预算等造价控制关键环节,严格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总要求,累计核减投资18.37亿元,把好项目成本控制关。强化财政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充分运用政府投资在线监管系统,加大对资金预算安排、计划审核、集中支付等全流程管理,把好资金规范使用关。强化绩效管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先后对15个交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绩效进行全程监控,把好资金绩效提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