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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检察联动 加强财会领域中介机构执业违法行为协同治理

发布日期: 2024-07-09   17:13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财会监督局 字号:[ ]


近日,省财政厅与省检察院联合召开财会领域第三方机构执业违法行为协同治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王保嘉、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应邀参会并提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和我省实施意见要求,深化“大财政”理念、构建“大监督”格局,省财政厅与省检察院近日建立财会监督与检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财会领域第三方机构执业违法行为的联合整治。双方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财会领域第三方机构执业违法行为协同治理的意见》和《2024年财会领域第三方机构执业违法行为协同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从协同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强化专业协作、强化信息线索共享、强化工作保障等6个方面明确了25条具体意见措施,并明确了2024年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王保嘉二级巡视员指出,开展协同治理专项行动,就是要严厉打击财会领域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督促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规范执业,提升行业执业质量,净化行业执业环境,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有条不紊推动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一是加强协同治理,着力构建行业监管有效路径。近年来,会计评估领域部分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缺失,少数中介机构低价恶性竞争、高龄执业、非专业人员实际控制,走过场式审计或评估,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重大遗漏评估报告等问题屡禁不止,既严重伤害了自身形象和行业公信力,又损害了国家、社会大众和相关方的利益,更是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导致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重大政策在落实上出现偏差。加强协同治理,就是借助检察监督的力量,优化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探索“由所及企”监督新途径、“由违规到违法犯罪”查处新机制,从源头上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从根本上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行业突出问题。开展协同治理专项行动,就是要聚焦行业内禁而不绝、纠而复生的顽瘴痼疾,牢牢抓住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这个“牛鼻子”。重点关注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较多、投诉举报反映存在问题线索、从业人员数量与出具报告数量不匹配、非专业人员实际控制的中介机构,对涉及财政资金申报、国有资产交易、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房屋拆迁等领域,视情况开展延伸检查,严肃查处实质性审计程序缺失、关键评估程序未执行到位、滥用资产评估方法、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或重大遗漏评估报告等违法违规问题,对造成财政资金虚报冒领、侵占挪用和国有资产减损流失、人民群众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形,联合检察机关依法严惩重罚、以儆效尤。

 

三是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建立健全协同治理长效机制。专项行动与省财政厅牵头组织的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同步推进。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加强政策协同、工作联动、机制对接、信息互通、资源融通,同题共答,共同解决专业技术、法律适用、调查取证、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监管方面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推动专项行动结果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固化成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同时,通过专项行动,还要筛选一批查处中介机构执业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以案例发布、集中曝光等形式在全社会公开,对中介机构违法执业形成强大震慑。



陶国中副检察长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理解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做好财会领域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要坚持三个导向,根据问题、目标、效果三个导向的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优势;要狠抓工作落实,将专项行动案件化办理,三级检察机关一体化推进,确保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省财政厅财会监督局、政策法规处、工贸发展处、资产管理处、会计处和省注册会计师管理服务中心、省资产评估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省检察院三部、四部、六部、七部、八部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检察机关分管领导及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