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专项经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发展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中小学必须开展的教育活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劳动教育,于2021年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思想认识、运行机制、师资队伍、条件保障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确要求,着力推动解决我省劳动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财政支持劳动教育总体情况
《实施意见》要求以县为主加大政府对中小学劳动教育经费投入的统筹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强学校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健全器材、耗材补充机制,高校要将劳动教育经费纳入预算。因此,各地区及高校是劳动教育投入的主体,省级主要通过安排项目等形式支持开展劳动教育。经统计,省财政近3年统筹相关教育类专项资金共1346.8万元开展34个劳动教育相关项目建设,支持打造了一批劳动教育基地品牌。同时,积极配合省教育主管部门引导学校按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开展劳动教育,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学校可按照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开展劳动教育。目前,按照中央“全面建立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制度”目标要求,我省已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生均财政拨款制度。综合来看,我省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及省属高校生均拨款等相关标准均居全国前列,有力保障我省大中小学发挥主体作用开展劳动教育。
二、关于“省市财政按每个学生每次100—120元标准支持开展劳动实践课”
经调研,常州市于2023年出台《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是全国首部劳动教育领域地方性法规,其中规定“中小学应当将劳动教育经费纳入年度经费计划,按照不低于年度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安排劳动教育经费”。目前常州市小学需按最低25.2元(公用经费标准为840元)、初高中按最低36元(公用经费标准为1200元)标准安排劳动教育经费。苏州市、无锡市未规定具体比例,均由学校统筹公用经费支持劳动教育。以您所在的徐州市为例,2024年徐州市市直学校分别按照每生每年小学870元、初中1230元、高中1000元标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高于国标、省标,市本级近3年共计安排160万元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专项经费,用于推进劳动教育相关工作。
综上,我省关于劳动教育的财政保障力度区域间差异不大,但学校作为开展劳动教育的主体,由于对劳动教育的重视程度不一,个体间资金投入可能存在较大差别。在当前财政运行紧平衡的形势下,我省于2023年春季学期起,进一步提高省定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700元提高到800元,初中由1000元提高到1100元,寄宿生补助由不低于200元提高到不低于300元),覆盖全省856万名中小学生。因此不宜再按每个学生100—120元标准安排资金支持开展劳动实践课。
正如您调研时发现,我省劳动教育在部分地区及学校中被弱化,劳动教育领域在全国叫得响的品牌还不多。您提出的建议,对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借鉴。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健全经费投入机制,继续加大力度支持开展劳动教育相关项目建设,支持各地区统筹中央与省级补助资金,加快建设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劳动教育课程体系研发和专业教师培养,着力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同时,配合省教育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学校切实落实开展劳动教育的主体责任,明确实施机构和人员,统筹优化课程设置,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财政厅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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