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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财政: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中彰显“财政”力量

发布日期: 2024-06-13   15:46   信息来源: 扬州市财政局 字号:[ ]

   今年6月22日,是大运河申遗成功十周年。十年前,由扬州牵头、35座城市共同参与的中国大运河联合申遗项目通过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审议,中国大运河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近年来,扬州财政围绕大运河、大遗址等保护重点,坚持保护优先、活化传承、合理利用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全力推进大运河扬州段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旅融合,积极彰显“财政”力量。

   一、拓宽筹资渠道,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扬州财政围绕文化旅游名城建设目标,将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纳入财政重点支持方向,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统筹使用省财政下达的市本级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859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大运河古邗沟故道保护、朱自清旧居、八怪纪念馆安防消防等文物本体维修、文物安全、可移动文物保护等项目。

   二、聚力重点项目,将好钢用在刀刃上。扬州财政不断创新思路,拓宽资金来源,安排隋炀帝墓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扬州段建设保护实施规划、扬州考古研究中心建设等项目资金1.11亿元,不断加强文化遗产挖掘和整体性保护,打造大运河文化标识,擦亮文化旅游名城品牌。加大支持非遗保护传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约250万元,专门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推动广陵“有盐”、文汇阁等场馆全新开放。

   三、深化文旅融合,突出遗产合理利用。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遗产与旅游高水平融合和高质量发展。设立年度3800万元文旅发展专项资金,着力从品牌打造、提档升级、业态丰富等方面做文章,促进文旅市场扩容提质。聚焦“四季旺游”,加大宣传推广,进一步提升扬州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