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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管理会计优秀案例和优秀组织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31  12:32        次  

苏财会〔2024〕38号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苏财会〔2023〕42号)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经专家评审,确定了50篇优秀案例,其中一等奖8篇、二等奖16篇、三等奖26篇(详见附件1)。同时,根据报送案例数量和质量确定了7家优秀组织单位(详见附件2),现予公布。

希望各获奖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希望各地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管理会计工作推广和应用,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充分发挥管理会计在战略管理、风险控制、决策支持和价值创造等方面的作用,为江苏“走在前、挑大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江苏省2023年度管理会计优秀案例名单.pdf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管理会计案例优秀组织单位名单.pdf



江苏省财政厅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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