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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财政支持农村危房改造惠民生

发布日期: 2024-05-14   15:37   信息来源: 沛县财政局 字号:[ ]

     沛县财政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1.进行动态监测。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情况实时动态监测,及时将动态新增的危房纳入改造计划并实施改造,切实做到应改尽改。

   2.规范审批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级审核、县级审批程序。完成审批后各镇(街道、场)要与为该农户签订协议并督导实施改造。

   3.执行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村评议和各审核环节在镇级和村级在政务公示栏中公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期将各环节信息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资金管理。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据统计,2023年度我县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66户,包括加固维修11户,翻建新建255户,共需补助资金956.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76.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80.5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