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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南京常州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省级复评

发布日期: 2024-04-02   16:06   信息来源: 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号:[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意见》,实现“到2025年把3000个以上行政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目标任务,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近日,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以及部分设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复评组,赴南京市、常州市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省级复评。复评组由省财政厅副厅长倪国强带队。复评组对照“十有”标准(村庄有规划、住房有改善、设施有配套、环境有提升、风貌有特色、产业有发展、组织有活力、治理有成效、管护有机制、要素有保障),按比例对两市2022-2023年度已通过县级自评、市级评价的22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进行了现场抽查,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并将抽查情况报送至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