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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苏财购〔2024〕53号

发布日期: 2024-04-18   18:24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4-00355 信息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机构  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24-04-18
信息名称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苏财购〔2024〕53号
时  效

投诉人: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霞街176号互联网创新创业园2-301

法定代表人:叶青松

被投诉人1江苏理工学院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中吴大道1801

法定代表人:戴国洪

被投诉人2: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44-2

法定代表人:潘闻星

相关供应商:湖南强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C45505

法定代表人:谢飞虹

 

 

投诉人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软件)对江苏理工学院教务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CJC2023-073,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厅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请求

(一)投诉内容

1、正方软件认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湖南强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强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数据等问题。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未纠正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的问题。3、磋商小组未按要求进行评审。

(二)投诉请求

取消湖南强智的成交资格

二、审查情况

2023107日,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恒卓发布项目磋商公告1017日发布更正公告,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的所属行业更正为工业。1023日该项目组织磋商,成交供应商为湖南强智。1026日,正方软件向常州恒卓提出质疑,113日,常州恒卓作出质疑答复。本厅收到正方软件的投诉书并予以受理。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投诉事项3成立,该项目成交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驳回其他投诉事项。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本厅将另行启动监督检查程序进行处理。

投诉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江苏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苏省财政厅

2024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