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4-00355 | 信息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24-04-18 |
信息名称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苏财购〔2024〕53号 | ||
时 效 |
投诉人: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霞街176号互联网创新创业园2-301
法定代表人:叶青松
被投诉人1:江苏理工学院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中吴大道1801号
法定代表人:戴国洪
被投诉人2: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44-2栋
法定代表人:潘闻星
相关供应商:湖南强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C4栋5层505号
法定代表人:谢飞虹
投诉人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软件”)对江苏理工学院教务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CJC2023-073,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厅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请求
(一)投诉内容
1、正方软件认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湖南强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强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数据等问题。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未纠正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的问题。3、磋商小组未按要求进行评审。
(二)投诉请求
取消湖南强智的成交资格。
二、审查情况
2023年10月7日,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恒卓”)发布该项目磋商公告,10月17日发布更正公告,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的所属行业更正为工业。10月23日该项目组织磋商,成交供应商为湖南强智。10月26日,正方软件向常州恒卓提出质疑,11月3日,常州恒卓作出质疑答复。本厅收到正方软件的投诉书并予以受理。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投诉事项3成立,该项目成交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驳回其他投诉事项。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本厅将另行启动监督检查程序进行处理。
投诉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江苏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苏省财政厅 |
2024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