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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实施一周年

发布日期: 2024-04-16   16:12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综合处 字号:[ ]

2023年1月30日,省政府令第166号发布《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颁布施行一年来,《办法》对进一步规范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管理、保障航道畅通和船舶通行安全、促进水运高质量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统一规范船舶过闸费管理

《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船闸的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整合,实现了不同行政机关船舶过闸费的统一管理,为全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提供了统一的政策依据。


二、航道养护资金得到保障

近年来,每年船舶过闸费资金占省级航道船闸养护预算资金投入约75%,是我省航道船闸养护管理资金的主要来源,对保障全省航道船闸基础设施技术状况和安全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得益于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对航闸养护发展的支持,全省内河运输发展具备了有力的基础设施支撑,随着内河航道和船舶通航条件的不断改善,内河运输得到了较大发展,有效促进了水路交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运输生产稳步增长、服务水平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