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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财政聚焦中介机构评价管理 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 2024-04-12   09:13   字号:[ ]

   为保障网上中介超市平台规范运行,构建“全面开放、规范高效、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新沂市财政局作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部门,积极开展中介机构评价管理工作,力争实现公平与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明确评分评价制度。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新沂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分级管理评定细则》,将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企业管理情况以及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纳入评价范围,组织各代理机构如实开展自评,自评结果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部门的评价共同构成业务考评分。年度评价实行等级制,评价内容由项目考评分、业务考评分、日常考评分三部分组成。根据总分的高低,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评定为A级及以上等级。年度评价实行滚动评价,不搞终身制。

   二是及时开展情况通报。中介机构年度评分明确后,相关部门对评价周期内中介机构进行联合审查。结合审查情况确定中介机构的考评等级,并在网上中介超市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年度结果进行发文公布。项目业主在选取中介机构时可以参考年度评价结果,促进规范良好中介市场秩序的建立。

   三是加强预警淘汰管理。中介机构存在不良行为,情节轻微的,由中介超市运营机构核实后出具书面函,督促中介服务机构限期整改。对于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信息、采取欺诈等非法手段,损害项目业主或者他人正当或合法利益的,经行业主管部门查实后,停止其中介超市的业务,清退出中介超市。并将信用承诺信息、信用违诺信息、行政处罚等信息上传至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形成宽进严管,一地失信、全省受限的管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