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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财政:“三个支持”力促农业农村向“新”发展

发布日期: 2024-04-11   13:37   字号:[ ]

   近年来,东海县财政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保障领域,不断加大涉农资金支持力度,“三个支持”力促农业产业向“新”发展。

   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向“新”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东海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不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落实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发放各类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政补贴,全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先后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73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432个、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3个、家庭农场870家,流转土地37万亩、惠及农户6万多户。带动了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致富。

   支持生产模式向“新”发展

   随着农业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农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不断发展,一地多种,多季增收成为可能,去年,东海县财政局发放2023年大豆玉米复合种植财政补贴的资金 500余 万元。发放轮作休耕财政补贴共发放375万元。发放秸秆还田补贴2300余万元,真金白银补贴。 旨在鼓励农民积极尝试新型种植模式,实现“一地一季双收”。 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支持种植品种向“新”发展

   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近年来,东海财政局认真贯彻国家种业振兴战略部署,统筹财政资金,聚焦“资源保护、创新攻关、基地建设、企业扶优等”多个方面,全力构建县乡村农技服务网络,将农技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从育种到种、管、收实行保姆式服务。在良种的选育和推广上,东海县每年指导农户引进优良品种,推广华粳5号等水稻改良品种,良种覆盖率95%,为东海粮食生产“二十连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