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徐州市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分层分类提供救助帮扶。围绕低保、特困、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四类重点人群,建立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孤儿养育标准三项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常态化救助与价格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临时救助相结合的社会救助体系,织牢各层级困难群众资金统筹保障网。
聚焦四类重点人群,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保障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完善与CPI和SCPI相结合的物价补贴发放机制,明确保障对象、保障标准,逐月监控相关指标情况,保障政策及时兑现。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低保等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分层分类细化认定标准,将全市2.9万名低保边缘户和困难家庭纳入专项救助范围。2023年为全市10.28万名低保对象发放5.8亿元、为2.9万名特困人员发放3.7亿元、为9.6万名困境儿童发放2.5亿元,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加强政策支持力度,落实三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及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供养标准调整机制,按照上年度徐州市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0%,制定当年度低保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4倍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截至2023年实现低保标准“十一连增”。同时,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不断提高机构养育孤儿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占机构养育孤儿标准比例同步持续提升。
保障多层次资金投入,有力满足各类困难群体需要。近年来徐州市持续足额安排市级保障资金,满足各类困难群众需要。2023年,徐州市统筹上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9亿元,拨付市级补助资金3,324万元,足额预留物价补贴资金,为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发放提供有力支持。将市救助站改造项目列入城建重点工程,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受助人员隔离观察区建设,并对现有楼宇进行加固改造,同时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缴,为改造工程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