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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财政:“财审联动”聚合力 “五项机制”增效能

发布日期: 2024-02-07   14:47   信息来源: 昆山市财政局 字号:[ ]

2023年11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对财会监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加强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昆山深入推进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第一时间召开财审联动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关于建立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财审联动“五项机制”,促进监督效果“1+1>2”。

一是建立工作共言共商机制。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征求年度监督项目安排建议,会商年度联动相关事项,总结协作工作成效,形成统一的工作思路。同时强化日常沟通交流,及时探讨分析各自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

二是建立业务同抓同管机制。财审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科学制定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年度项目计划,做到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并在文件制定、重大专项检查项目时相互配合,通过组成联合检查组、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项研讨会等方式加强沟通协作。

三是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财政局在开展相关工作时,根据需要可商请审计局提供被调查单位或有关专项资金的审计情况;审计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商请财政局提供有关文件政策、项目信息、财政管理、财政稽查、国资检查、绩效评价、委托中介机构审查、各类信息系统等情况。

四是建立整改联督联促机制。对于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项目实施中发现有关责任单位未有效整改问题的,及时互相反馈,共同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敷衍了事甚至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况,视情况开展整改“回头看”、财经纪律处罚、审计整改约谈等。

五是建立成果共享共用机制。财政局将联合检查结果、信息互通结果及其整改情况运用到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考核中,视情况采取收回资金、调减预算、暂停拨款、终止项目、考核扣分等措施,并将采纳审计监督情况向审计局进行反馈。审计局对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取证,深入核查后纳入相关项目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