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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现所有财政票据种类电子化改革全覆盖

发布日期: 2024-02-29   14:09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综合处 字号:[ ]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要求,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至全部财政票据种类,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启用“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电子票据。至此,我省实现所有财政票据种类电子化改革全覆盖。

 

自2024年1月起,有关单位在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可使用“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电子票据,将开票业务模块纳入住宅维修资金核算系统,形成缴费人缴费、银行入账、电子票据开具、业务核算全过程闭环管理,方便缴费人、房企缴费和取票,节约纸质票据印刷、发放、保管和核销成本。全省各地财政部门将积极与当地住建部门配合做好业务系统对接,确保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电子票据上线工作。电子票据由住建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各级财政票据监管部门做好专用收据的申领、核销等管理工作,加强对用票单位专用收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