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4-00133 | 信息分类 | 事务所管理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会计处 | 发布日期 | 2024-02-02 |
信息名称 | 苏州铭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许可公示 | ||
时 效 |
我厅于2024年2月1日受理了苏州铭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的执业许可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州铭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合伙制。
三、首席合伙人:张青云。
四、该事务所共2名合伙人,各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1、张青云,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1670247,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9年1月至2022年8月 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执业;
2022年8月至2024年1月 在南京致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
2、陈少荣,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000110023,执业经历:
2018年10月至2019年7月 在上海中侨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
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 在江苏源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
2020年10月至2022年10月 在南京金铺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
2022年10月至2024年1月 在南京量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上述合伙人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退伙(股权转让)手续。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可向我厅进行举报。
联系方式:025-83633203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210024
江苏省财政厅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