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财政厅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着力增强执法培训实效,促进财政行政执法水平的有效提升。
《办法》全面落实我省《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培训工作规范》,针对拟申请和已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分类设置了上岗培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业务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和法治理论、行政法律知识、财政法律知识、执法实务技能、职业道德、廉洁执法、沟通协调以及应当掌握的其他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技能等方面。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岗位实训相结合、现场讲授与案例研讨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并对年度培训学时予以明确,对财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出了刚性要求。
《办法》还对培训方案的制定实施、培训费用管理、绩效考核以及厅内设机构在培训方面的职责分工等方面做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