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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 大力支持全民健身工作

发布日期: 2024-12-18   09:32   字号:[ ]

   为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做好全民健身资金保障工作,徐州市财政将市级体彩公益金收入全部用于支持全市体育事业发展项目,其中70%以上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全民健身工作。

   一、政府购买徐州奥体中心公共体育服务,引导和推进全民健身运动

   徐州市财政每年从体彩公益金项目中安排资金,用于购买徐州奥体中心公共体育服务,徐州奥体中心通过免费或低收费形式将其体育场地和设施对广大市民开放。徐州奥体中心秉持“价格亲民、服务为民、产业惠民”经营理念,充分利用场地资源,科学配置开放项目,尽量延长开放时长,以满足市民多样化健身需求,共开放足球、篮球、羽毛球等30个全民健身或运动休闲项目;设立省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免费为市民提供体质检测与健身指导服务;组织群众性健身活动;全面落实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政策。

   二、支持举办品牌赛事,促进徐州市全民健身工作开展

   市财政每年从体彩公益金安排补助资金,支持举办徐州马拉松赛、徐州铁人三项赛等大型体育赛事。通过举办品牌赛事,大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赛热情,有效促进了全民健身工作开展,同时通过赛事也带动了交通、旅游、餐饮等各项消费,促进了经济发展。

   三、建设城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引导市民积极开展健身运动

   为了给广大市民提供丰富的休闲健身场所,市财政每年从体彩公益金安排“城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项目资金,用于城市社区、广场、绿地等休闲场所安放休闲公共体育设施,供广大市民休闲运动健身,通过多年努力,徐州主城区及贾汪区共安放公共体育设施500余处,体育器材5000余件。有效引导广大市民休闲健身,推进全民健身运动。

   四、丰富群众体育活动,推进全民健身运动

   为丰富群众体育生活,推进全民健身,市财政每年从体彩公益金安排“群众体育活动”项目资金,用于开展“广场舞大赛”“全民健身健步走”“元旦长跑”等群众体育活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健身热情,有效推进全民健身运动。

   五、扶持社会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市财政每年从体彩公益金安排“扶持社会体育组织”项目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作为全民健身活动的一项有益补充;市财政安排“促进全民健康行动”项目资金,用于培训社会体育辅导员,由社会辅导员组织群众开展广场舞教学、组织健身走团队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同时聘请相关专家开办健身大讲堂,宣传讲解全民健身知识。

   六、建设徐州市全民健身中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健身场所

   经市政府同意,发改委立项,拟将原体育训练中心翻建成徐州市全民健身中心,该项目已列入年度市政重点工程项目,预计2年内完成投入使用。徐州市全民健身中心采用“1+3+X”多维健身综合体模式,以游泳馆为核心业态,结合射击、射箭、多功能体育馆等活动进行复合式开发,带动相关体育项目推广、教育和发展,引导一种集运动、健康、休闲为一体的新型城市生活模式。项目建成后,将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新的综合现代健身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