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泰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决策部署,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来办、重点项目来抓,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全力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强部门协同,增强工作合力。认真学习研究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文件,配合住建部门认真摸排项目情况,做深做细前期工作。同时,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科学论证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计划,完善申报基础材料。
加强资金保障,助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优势,积极对接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获得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678万元,本级财政资金安排9069元。其中,1亿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743万元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4万元,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做好保障。
加强财政管理,提升资金效益。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紧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流向和具体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并按规定用途使用。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