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促进泰州大健康产业协同创新发展,泰兴市财政局秉持政策引领与资金保障并重的原则,致力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构建医学科技创新与转化应用高地。
政策先行,筑牢制度“基石”。为打造区域“最先进、最智慧、最生态”的医学中心典范,财政部门与科技部门联合制定《长三角医学先进技术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资金专项用于医创中心建设启动和日常运营、仪器设备购置、创新平台建设、验证孵化以及重大产业化项目支持等方面,并细化了相关职能部门及医学创新中心职责,明晰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事项。
资金支持,搭建发展“桥梁”。积极推动长三角医学先进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达2.1亿元(其中泰兴市级资金1.1亿元,江苏省产研院和泰州市产研院各投资5000万元),项目周期为5年,旨在用于解决产业技术需求,整合优势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打造一批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并建成全国一流技术服务平台,推动医学先进技术领域的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助力长三角生物医用材料等产业向高端迈进。
加强监管,守护效益“生命线”。为确保长三角医学中心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采取预算单位自行监控和财政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同时,注重长三角医创平台建设的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以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