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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4-10-25   16:02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4-00952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财政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0-25
信息名称  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  效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2023119日至1229日对省财政厅党组开展了机动巡视,并于2024226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的意见要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全力以赴抓好省委机动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巡视整改思想认识。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到巡视是党章规定的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式,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巡视意见反馈后,厅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同时在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学习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等,召开厅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从思想和行动上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确保将巡视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全厅党员干部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强化组织领导,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安排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门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琦同志任组长,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仲璐同志和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风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为成员的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财政业务组、人事管理组、党建工作组、监督执纪组等5个整改工作组,具体承担相关领域整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和督促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各工作组对所负责的整改事项统筹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严格按照厅党组统一部署要求,对照整改清单,扎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部署整改工作、督查整改进度,并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指导分管处室、单位进一步细化整改工作,定期督查工作进展。各处室、单位按照厅党组部署,不折不扣落实整改措施。

(三)坚持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巡视整改扎实有力。集中整改期间,厅党组每月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巡视整改有关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工作,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专门强调,厅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整改工作组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全厅形成了整体推进的整改氛围。制定下发省委机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列出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及任务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各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建立巡视整改责任交接机制,组织了3名厅领导和13个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巡视整改工作交接,认真落实交接要求,明确交接责任。

(四)坚持统筹协调推进,推动巡视整改取得实效。坚持一盘棋思想,对于整改方案中涉及省本级层面的问题,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整改,处室单位主动认领、对号入座,推动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对于涉及市县层面的问题,在省本级责任到位的基础上,督促市县财政严格自查自纠,坚决予以整改。树牢长久立意识,注重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加强财政源头治理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扎实推进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统筹谋划推动,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财政工作质量持续提升、财政职能作用更好发挥。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在以学铸魂、加强理论武装上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做好厅党组会议议题安排,厅党组会议首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带动全厅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相关制度规范,印发《2024年省财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党的建设和自我革命的新部署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

3.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举办厅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交流研讨。抓实党员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提醒督促党支部落实集中学习制度。举办财政科学管理能力提升专题系列讲座,就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及推进方向”“国际经贸新形势、对外经贸新特征与新对策”“中美关系、俄乌战争和国际营商环境的新变局等进行专题辅导,不断提升全厅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

(二)关于在以学增智、提升工作水平上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的实践能力。印发《厅2024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作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课、必修课,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相融合,不断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本领。举办全省财政法治工作培训等20个班次,均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拟制重点任务细化分解方案,全面深入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党的最新理论转化为实践行动。

2.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对照四个走在前”“四个新的重大要求,聚焦财政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制定印发了《2024年省财政厅重点调研课题计划》,研究确定28项年度重点调研课题,要求相关处室、单位更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升用党的创新理论谋划工作、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苏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我省预算管理制度,为更好集中财力办大事,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积极组织开展省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调研课题研究,以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主线,谋划构建全省财政可持续发展制度体系。

(三)关于在以学促干、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还有落差问题的整改。

为推动全厅党员干部树牢大财政理念,进一步增强主动意识和超前研究能力,更加积极有效地应对复杂严峻的财政形势,通过调整内设机构,成立政策研究室,牵头开展财经形势分析、财政重大问题研究,加强工作筹划和政策储备。建立政策讨论会机制和财政专报制度,梳理制定2024年度政策讨论会议题及财政专报清单,督促各处室、单位按清单序时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并抓好成果转化,2024年以来,累计召开7次政策讨论会,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累计向省委省政府报送《财政专报》18期,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四)关于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决心不大、信心不足、举措不力问题的整改。

1.起草深化省级零基预算改革方案。厅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厅务会议、专题工作会议,深入分析财政形势,广泛动员部署,提出工作要求,使全厅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是主动应变克难、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赴安徽等兄弟省份和省内苏州、无锡等地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吸纳各地在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邀请财经领域专家学者开展交流座谈,进一步厘清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思路与路径,研究起草《江苏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案》,拟提交省有关会议审议。

2.全面实行零基预算。印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对所有预算部门提出了自2025年起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要求。制订《省级零基预算编制工作指引》和《省级零基预算改革工作任务清单》,从完善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项目评估评审、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等方面明确了改革措施,推动建立有保有压的资金分配机制,改变传统基数+增长的编制方法,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认真聆听部门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推动零基预算走深走实。召开全省零基预算改革视频调度会议,全面部署零基预算改革工作,做好对下工作培训指导,形成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3.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规范。研究制定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优化措施建议》,按照取消一批、整合一批、规范管理一批的要求,明确了总体规则,提出了整合规范的建议方案,形成了整合规范后的专项资金初步清单。召开省级部门财务处长通气会,就专项资金清理整合规范作出政策解释和工作动员,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经过多轮沟通,专项资金数量将在2024年基础上进一步压减,更好集中财力办大事。

4.加强资金分配审核把关。会同主管部门优化完善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了规范化水平。严格规范专项资金分配审核,资金分配方案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呈报省政府审批,从机制上减少资金安排自由裁量权,提高资金安排的科学性、精准性、合规性。

5.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在编制2024年预算时,对单位运转类项目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低于70%且无正当理由的,按不低于5%扣减预算,并明确在以后年度严格执行、从严控制。

(五)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1.切实拓展绩效评价的广度和深度。推动财政评价拓围扩面,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精选项目,进一步扩大财政评价项目数量。持续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制定《省级财政评价操作规程》《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标准设置指引》,进一步细化评价流程,规范评价标准设置,不断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2.完善第三方机构监管机制。修订出台《江苏省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办法》《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质量考核办法》,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断提高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和水平。

3.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财政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在编制2024年预算时,对2023年度绩效评价等级为的项目按不低于10%扣减预算。建立通报机制,在省级层面对财政评价结果进行集中通报,要求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加快完善支出政策、优化支持方向。明确以后年度进一步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更好体现奖优罚劣导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关于财会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认真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开展《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修订立法工作,进一步推动财会监督法治建设。制定《省财政厅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细化财会监督工作任务和落实举措,一体推进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建立财会监督与检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联合省检察院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财会领域第三方机构执业违法行为联合整治。制定《江苏省财政厅特邀财会监督员管理办法》,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市县财政部门选聘100多名特邀财会监督员,进一步充实加强财会监督力量。

2.加大财会监督执法和行业自律管理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对10家会计师事务所、3家资产评估机构给予警告,对11名注册会计师、5名资产评估师给予警告;对17名注册会计师、2名资产评估师分别责令停止从业三个月和一年。省注协加大行业执业质量检查惩戒力度,针对100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联合监管,对其中11家事务所及28名注册会计师实施行业惩戒。省评协修订完善自律检查办法”“谈话提醒办法,重新选聘行业检查人员并建立动态管理和考核机制,组织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检查,从严规范执业行为。

3.推进财会监督数字化赋能。会同省审计厅印发《关于报送2023年度财务核算电子数据的通知》,运用大数据+监管方式,筛查分析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软件全面部署、上线运行。设立399条监控规则,对预算单位的资金支付实行监测预警。开展财政数据分类分级工作,基本完成数据资源目录和《江苏省财政数据分类分级规范》。

(七)关于统筹财力支持产业升级政策导向不够准确问题的整改。

1.明晰专项资金支持边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和1650现代化产业体系,在2024年预算安排上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边界进行了划分,做到支持方向各有侧重,发展与改革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示范建设、海洋产业发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等,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创新、企业智改数转、传统产业焕新、服务体系建设等;在2024年预算执行中,印发《涉企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清单(2024年版)》,运用回溯查重和横向查重机制,严格筛选比对,避免资金支持对象交叉重叠。

2.改革专项资金支持方式,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将发展与改革类专项资金由原来组织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扶持的方式,调整为支持市县围绕本地特色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即将点对点扶持调整为点对面支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统筹要素资源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的积极性。

(八)关于地方财政面临的困难没有破题问题的整改。

1.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202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同比增长19%;预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加力支持市县提升三保保障能力,促进全省财政平稳运行;下达2024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支持市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2.加强三保预算编制审核。指导督促各地优先足额编制三保预算,不留预算缺口。将三保支出预算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优化预算编制系统功能,编实编细2025三保预算。

3.加强三保预算执行和库款保障水平监测。完善县级财政运行监测机制,省市县三级联动,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动态监测全省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动态监控全省库款保障情况,科学调度资金,督促基层按时足额保障三保支出。

4.规范三保政策管理。加强省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与实施条件相适应,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防止脱离实际、寅吃卯粮,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九)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政策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牵头印发《关于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告知办理方式、办理程序、时间节点、申请材料等具体要求,提高企业申报便利性。

2.按照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20243月编制公布了2023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5月会同省发改委编制公布了2023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将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编入收费基金项目目录;同时,通过厅门户网站、江苏财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两个目录清单,确保政策透明,让企业和公众及时知晓,贯彻落实到位,实现应享尽享。

3.研究制订了江苏省级惠企利民财政资金直达快享工作方案和免申直达标准,提出梳理规范资金政策清单、优化完善业务流程、汇集融合相关数据、整合搭建服务平台和协同强化资金监管等5项重点任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细化了任务清单和工作举措,初步形成了可操作、能落地的具体实施方案。

(十)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制定印发《中共江苏省财政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明确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厅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清单,并抓好贯彻落实。

2.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及全国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制定《江苏省财政厅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列出责任清单,并持续跟踪督查落实。围绕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统筹推进各类监督,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化推进廉洁机关建设,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厅党组印发《省财政厅谈话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从党组履行主责监督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专责监督两个方面,明确谈话监督的目标要求、主体和对象、内容、实施、成果运用。扎实推进谈话监督,了解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廉洁作风、八小时以外等情况。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组织对新提拔干部、厅新录用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十一)关于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加强重点领域问题监督。驻厅纪检监察组督促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等“1+9”制度文件,举办全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制度培训会议,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围绕政府投资基金管理、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等重点,推动形成制度机制30余项。协助厅党组做好省纪委监委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监督工作,推动深化国有资产统一监管。

2.加强纪检干部自身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通过参与各类学习培训增强各项素质和能力,派员参加省纪委监委专案专班、业务培训等。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参加警示教育,以案释纪。

3.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梳理在手问题线索,综合分析研判处置方向方式,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有案必查、深挖细查、查深查透。发挥一书一函作用,结合日常监督和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认真分析行业协会存在问题,研究对策和建议,形成专题报告。

(十二)关于管党治党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构建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衔接党纪约束机制,省注协、省评协分别对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的党员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进行了相应的党内处理。在行业内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落实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十三)关于关键少数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1.认真开展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协助省财政厅党组进一步明确职责,推动厅党组印发《省财政厅开展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探索具有财政特色的“1+3+N”监督体系建设,促进主责监督、派驻监督和财会监督的贯通协同。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开展主责监督、财会监督业务研究等16次,制定监督体系相关制度34项。用监督体系思维协同推动政府投资基金运行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体系应用场景。

2.推动重点工作落细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牵头起草《关于建立省财政厅与驻厅纪检监察组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以省财政厅党组名义正式印发。推动省财政厅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调研讲话精神,形成贯彻落实工作方案;起草贯彻落实国有资产清查利用现场会精神任务分工方案。督促省财政厅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对校园餐、惠民资金等领域问题的集中整治。督促开展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推进纪审合作。

3.建立谈话监督制度。与厅党组共同做好谈话监督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与新任处级干部进行集中廉政谈话。落实省纪委监委谈心谈话工作方案,协助配合省纪委监委有关室收集、梳理综合管理单位近年来有关工作情况,为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省领导与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制发《省财政厅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细化财会监督工作任务。修订完善《江苏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制定《江苏省财政厅2024年度内部控制考核工作方案》,做好开展年度内控考核准备工作。

2.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全面排查。深入查找各处室、各单位、各岗位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并有效落实防控举措,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

(十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江苏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加强日常监督,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印发《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涉及财政业务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督导抓好落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典型问题,在重大节日、关键时点进行廉政提醒。扎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提出工作要求,督促贯彻落实。

2.高质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厅党组传达学习相关部署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16项具体任务。坚持聚焦重点原原本本学,分层分类多措并举学,开展纪律党课以讲带学,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强化警示教育,学好用好违纪典型案例,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做好日常纪律提醒,推动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强化解读和培训,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培训教育,做好阐释解读,推动党员干部深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理解运用。深化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坚持推动遵规守纪与强化履职尽责同步发力,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上持续用力。

3.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省财政厅机关过紧日子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把公务接待审批关,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规格、超人数接待,坚决杜绝无公函接待。

(十六)关于“‘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1.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印发《江苏省财政厅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坚持抓常抓长,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明确厅作风建设12项年度重点工作,持续跟踪督查落实。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的通知》,从资金源头上有效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印发《2023年度服务对象评议省财政厅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整改责任分解方案》,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加强跟踪督促,切实抓好整改。突出激励约束导向,进一步营造想为、敢为、善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2.各党支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党纪法规学习,开展警示教育,做好日常提醒,深化违规吃喝和酒驾醉驾专项整治。

(十七)关于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对厅长信箱12345平台、信访办理事项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渠道收集到的基层群众对我厅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建立收集分办督查反馈全流程整改落实机制,推动相关处室逐条对照检查、认真抓好整改,不断增强全厅上下的主动服务意识。多措并举加强财政政策宣传解读,持续提高财政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印发《2024财政宣传月工作方案》,省市县乡四级联动,采取专题宣传、宣讲咨询、辩论赛等多种形式,将财政法律法规和惠企利民政策送到基层、送进企业,推动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2.提升为民服务质效。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现象,举一反三开展检视整治,从源头减轻基层负担。制定印发《2024年厅会议计划和印刷计划》,提倡开短会,开务实管用、研究解决问题的会,严把发文、会议审核关,坚决守住精文减会硬杠杠。认真落实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要求,从严控制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项目,避免多头检查、无效考核,切实提升工作质效。积极用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政府采购、涉企收费、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等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

(十八)关于少数新提拔干部公认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掌握干部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对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人选,不予列为考察对象。

2.加强干部队伍结构分析研判,深入剖析各层级干部特点特长,进一步明晰成长路径,有效提升干部培养针对性。加强干部培养锻炼,注重选派德才素质较好、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参加挂职锻炼,搭建更多干部展示平台,让表现突出的干部能被大家熟悉认可。

(十九)关于个别干部任用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坚持凡提四必,严肃开展任前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促进新任处级干部进一步凝聚共识、严于律己、廉洁从政。注重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建立分类考察考核标准,推动考准考实干部。完善干部考核方案,统筹优化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考核等工作,不断健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评价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十)关于日常监督管理存在疏漏问题的整改。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要求,从严审核把关领导干部兼职事项,规范履行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在企业兼职程序。多措并举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干部对兼职规定心中有数、严格执行。

2.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对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及时按规定收缴因私出国(境)证件,加强证照台账管理,优化备案人员出入境电子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升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规范性、及时性和高效性。

(二十一)关于工作责任制未层层压实问题的整改。

1.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今年以来,厅党组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11次,研究印发《2024年省财政厅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围绕突出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正风肃纪、深化群团共建等方面部署全厅机关党建工作,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不断提升财政部门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2.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全面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及时传达学习省级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2024年度厅党组领导机关党建、机关党委加强机关党建、党支部落实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层层传导机关党建的责任压力。

3.优化机关党建工作考评。修订印发《省财政厅2024年度绩效考核规则》,进一步优化考核对象分类,调整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对党支部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满意度测评等党建考核事项进行调整和完善,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二十二)关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省财政厅开展四强党支部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处室、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推荐厅相关党支部争创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参加先锋直播间、实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创新项目等,培育特色示范党支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强化工作督促指导。落实机关党委委员分片联系制度,督促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换届选举等基本制度,提高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严格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明确相关程序和要求,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对干部调整出现的支委会人员变动,及时调整补选,确保党支部有序有效运行。

3.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密组织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八小时以外情况的掌握和了解,发现问题早提醒早解决。

(二十三)关于基层党组织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省注协、省评协针对行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相关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明确责任,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加强党员党籍管理,夯实基础工作。省评协启动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行业党建系统信息的完善工作,制定《江苏省资产评估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

(二十四)关于“2019年以来,各类审计反馈203个问题,25个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认真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制定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将审计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编制有机衔接,用长牙齿的举措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截至20249月底,巡视反馈的25个未整改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财政厅党组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坚定不移、持续深入推进巡视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切实把整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转化为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的强大动力。

(一)不断加强财政部门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财政部门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厅属院校和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指导。

(二)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的重大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财税体制改革任务。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性,提升资金使用的高效性,使资金安排更加聚焦中央和省重大战略任务重点。进一步深化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建立健全跨部门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机制,聚零钱整钱,集中财力办大事,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以当家思维做好管家工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有效盘活利用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夯实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财力基础。组合用好财政补助、财政贴息、融资担保、保险等政策工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进一步提升财政政策效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始终把民生摆在优先位置、作为财政支持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使更多财力向基层、向民生倾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

(三)深入推进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以上率下、从严管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扎得更紧。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着力打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财政机关文化。坚持挺纪于前、从严执纪,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最大限度防范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吸取有关案件教训,不断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可能滥用财政公权力谋取私利的问题时刻警惕、严防死守。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履行好财会监督和绩效管理职能,切实维护财经纪律,在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强化各环节制约制衡、严防腐败问题等方面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重点整治领域,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认真履行主管监管责任,持续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坚决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厅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3633312;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邮政编码:210024;电子信箱:xszg@czt.js.gov.cn

 

 

中共江苏省财政厅党组

202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