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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联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 2023-09-20   11:09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金融处 字号:[ ]

近日,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赴南京市和徐州市铜山区,联合开展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立法调研。调研组邀请财政、司法、公安、卫健、法检、金融、农业农村等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法律界专业人士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建议,并实地到基层交警部门和救助基金服务网点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以及对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受害人或其家庭给予一次性救助的社会专项基金。我省由省财政厅牵头,联合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成立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在全国率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保险机构运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江苏路救”模式。

截至目前,我省的救助基金已为11.8万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垫付38.8亿元,向120个困难家庭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179万元,垫付规模、救助人次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一,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省2017年出台的《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是全国首个关于救助基金的“地方政府规章”。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对救助基金筹集、使用管理体制机制、救助覆盖面和便利度、救助基金使用效率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有必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修订工作,继续保持高质量和领先地位。修订工作已列入省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式立法项目,争取于年内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