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总会计和国库报表是重要的财政数据资源,为进一步提高数据集成质量,加强数据分析应用,结合我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进程,近日,省财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总会计核算提高国库报表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全省总会计核算和报表编报流程。
一是规范报表数据来源。按照“先账后表”的原则,报表数据必须取自一体化系统总会计账簿,确保数据同源、账表一致。
二是规范账务处理方式。记账后一旦发现数据有误,在发现有误的会计期间采取冲销法或补充登记法重新填制调整记账凭证。
三是规范会计核算流程。按照“日清月结”要求,由县区每日汇总乡镇相关报表,各级财政总会计在一体化系统中及时生成记账凭证、登记相应会计账簿,确保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