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3-01235 | 信息分类 | 事务所管理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会计处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
信息名称 | 南京荣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许可公示 | ||
时 效 |
我厅于2023年8月22日受理了南京荣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的执业许可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南京荣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合伙制。
三、首席合伙人:印泓月。
四、出资总额:人民币100万元。
五、该事务所共2名合伙人,各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1、印泓月,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400150010,执业经历:
2018年8月至2023年8月 在常州正则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
2、刘海英,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30000170977,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8年8月至2021年9月 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执业;
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 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上述合伙人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退伙(股权转让)手续。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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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
2023年8月22日